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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南晚报》报道,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我市将增加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养老市场。从2018年10月1日起,新的《无锡市养老服务补贴办法》将实施。补贴措施的实施将再次提高社会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标准。

从10月1日起,无锡实施了一项新的养老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

1.对社会办的50张以上老年床位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根据在本市居住3个月以上的老年人数量,结合本市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每月给予配套补贴。

其中3A级为标准型,按自理、半护理、全护理每人每月给予60元、160元、240元的运行补贴,其中原半护理120元、全护理180元的标准有较大提高。

对于2A和1A等级低于3A的,分别按照3A标准的0.9和0.8给予补贴。4A和5A级以上3A分别给予1.1倍和1.2倍的奖励补贴。新的补贴标准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2.对新设立并已办理许可登记手续的养老机构,运营不足一年未参与评级的,参照1A标准申报补贴;

经营1年以上的养老机构应主动申报评级,并根据评级给予相应补贴。

3.不要向不符合1A标准的养老机构提供运营补贴。

4.正常运营的床位不足50张的小型养老院的运营补贴参照老年日托机构的补贴标准执行。(申请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申报机构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个工作日前向辖区民政部门提交。)

从10月1日起,无锡实施了一项新的养老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

社会力量运营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通过重组、委托管理等方式。,将实施由社会力量运营和管理的公共(公共)私营非营利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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