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27字,读完约3分钟
广州检察院最近集中起诉了一系列商业贿赂案件
三打两种结构
广州市检察院近日起诉多起商业贿赂案件:原增城市副市长刘在担任新塘镇镇长、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历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增城市副市长期间,涉嫌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受贿1437万元、25万港元、1万美元、3000新加坡元。检方还指控刘滥用职权。该案现已进入移交法院起诉阶段。
检方称,黄浦区城管局原局长刘小金和调查人员刘培杰也进入了向法院行贿起诉阶段。据悉,今年6月26日至8月13日,我市检察机关集中查处了100起商业贿赂案件,涉案人员108人。
所涉及的两项罪行已移交法院起诉
据媒体报道,2011年4月8日,时任增城市副市长的刘被广州市纪委带走调查。刘怀疑,由于增城市石滩镇商业核心区原有氮肥厂地块存在相关问题,该地块后来被建成“石滩第一城”。根据增城市政府网站3月17日发布的“推进‘三旧’改造和重点环境改善工程”信息,“石滩第一城”改造地块位于石滩镇中心城区,面积约230亩,主要为工业用地,规划改造为商住综合体。本项目的“负责人”是刘。
时隔一年后,广州市检察院昨日向媒体披露,刘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已移送法院起诉。
索要或接受近1500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诉机关的公告,2003年1月至2011年3月,被告人刘担任增城市新塘镇镇长、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荔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增城市副市长。以所谓投资入股的名义参与土地开发,承诺为房地产开发商解决房地产开发问题,帮助房地产开发商拿土地进行商业开发,利用“三旧改革”政策帮助他们从事房地产开发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增城市顺鑫房地产有限公司钟谋谋、胡谋谋、增城市汇港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谋谋、广州市骏鑫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谋谋、增城市马奔摩托车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詹谋谋等财物。向公司相关人员索贿或受贿人民币1437万元、港币25万元、美元1万元、新加坡元3000元。
参与土地整合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据检察机关称,2004年,为了加快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增城市政府决定整合出让荔城街三联村工业园的闲置土地。被告人刘利用其在历城街道办事处的职务之便,与相关公司协商征地事宜,在不知道相关公司已与政府部门达成征地意向的情况下,决定在短期内引入民间资金参与政府土地整合。2004年底,被告人刘与犯罪嫌疑人顾(另行处理)及广州增城市房地产咨询服务部陈酒泉(另行处理)约定,刘将象征性出资人民币50万元,与陈酒泉以私人名义共同整合土地。
在陈酒泉未完成出资的情况下,2005年11月8日,历城街道办事处以陈酒泉的名义向广州增城接君房地产咨询服务部支付了第一笔土地整合款252万元,并在陈酒泉完成出资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支付了第二笔土地整合款1001万元,共计支付1253万元。扣除土地整合成本及其他费用后,陈酒泉实际获利478万元,导致历城街道办事处支付土地整合款478万元,该款不应平白支付给私人老板,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标题:增城原副市长被起诉 为地产商谋利涉贿近1500万
地址:http://www.iiu7.com/wxxw/14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