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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贺国强在最近召开的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全面总结十七大以来查办案件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推进改革创新,始终保持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劲势头,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党和国家健康顺利发展方面取得新成绩
贺国强指出,党的十七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进取,艰苦奋斗,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绩。在各方特别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案件查处力度加大,领域不断拓展,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治本功能得到有效发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取得了新成绩,积累了新经验。一是坚持把查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不管是谁,我们都坚决查处腐败分子,绝不姑息,绝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罚。据统计,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国家纪检监察机关立案64万余件,结案63万余件,给予纪律处分66万余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嫌犯罪2.4万余人,坚决查处薄熙来、刘志军、徐宗衡等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二是坚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查办案件,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三是坚持查办案件与特殊处理紧密结合,推进和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反腐倡廉建设突出问题,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四是坚持强化办案、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的有机统一,推进办案制度化、规范化。第五,把查办案件与充分发挥治本功能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果。六是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案件查处,提高办案科学化水平。
贺国强指出,反腐败协调小组是党委组织领导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机制,也是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平台。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正确把握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协调处理党政领导干部重大腐败案件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这一主线,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为顺利查处大案要案发挥了重要作用。
贺国强强调,查办案件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反腐败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改革创新,抓好工作落实,努力提高查办案件的科学化水平,不断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绩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标题:贺国强: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强劲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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