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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广州、青岛、北京、杭州等城市已经开始进行房地产信息登记,上海的房地产统一登记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试点项目日前在奉贤区启动,房地产登记被房地产登记所取代。林地、海域等登记类别也纳入房地产登记范围。
据悉,上海其他区县计划在7月31日前完成房屋土地登记人员的整合,全市房地产登记将从10月8日起全面实施。
奉贤试点开始房地产登记
目前,奉贤区原有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已被房地产交易登记大厅取代,相应的窗口也已更名。在处理大厅,房地产登记的相关内容张贴在显眼的位置,大型电子屏幕也在滚动。然而,尽管认证窗口的名称已经改变,新颁发的证书仍然是绿色的"房地产证书",而不是红色的"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是物权法确立的一项产权制度。除了房地产和土地,它还涉及农田、林地、河流等许多内容。就房地产而言,实行统一的房地产登记可以为今后的监管和相关税收政策提供支持。
权利不变,无需续证
与普通的绿色房地产许可证相比,房地产许可证是红色的。房地产许可证的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其他内容;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外,物权凭证的外页右上角还包含不动产登记抵押、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产权证书的内页注明权利人、证书类型、证书编号、共有人、权利人类型、注册原因、服务期限和收购价格。需要注意的是,产权证对房屋的使用寿命有明确的“起止日期”,同时也标明了房屋的收购价格,使得交易透明清晰,而“产权证”对房屋的使用寿命和价格采取回避的态度。
房地产登记机构坚持“不变不变”的原则,权利不变,账簿凭证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转让等登记工作时,将逐步更换为新的房地产登记证。由于1996年3月1日《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的实施,上海市房地产许可证和土地证书已经合并。因此,如果在此之后持有房地产许可证,则无需申请土地证书进行房地产登记;在此之前,持有房地产许可证的人需要国有土地使用证来登记房地产。
很多人都在担心“带人查房”能否在登记房产信息后实现。根据《房地产登记业务规范(试行)》,除有权查询房地产登记信息的主体外,《房地产登记查询规范》的规定基本上都是针对房地产的主体,这意味着很难有合法的空空间查询他人名下的房地产。
标题:上海10月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 替代房地产登记 优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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