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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发改委介绍,上海正在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联合检查,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商店的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查处9种行为,包括:商品房销售价格不明确,价格未在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未按要求实施“一套一标准”;囤积房产、炒作房屋数量、操纵市场价格等。
据市发改委介绍,上海正在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联合检查,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商店的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查处9种行为,包括:商品房销售价格不明确,价格未在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未按要求实施“一套一标准”;囤积房产、炒作房屋数量、操纵市场价格等。
检查时间和对象
这次特别检查从现在开始到11月30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的销售价格行为。
检查的组织和方法
此次检查由市物价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各区价格监管部门和住房保障和房管部门共同组织检查工作。
根据“双重随机性”的要求,市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局直接抽查本市待售房地产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名单将另行通知各区)。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剩余待售房地产进行全面检查,随机抽取30家房地产中介门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和调查结果。
检查关键内容
这种特殊检查侧重于以下行为:
(一)出售的商品房没有明显标志,在交易场所没有明显标志的;
(二)未执行“一套一标”的;
(三)标注信息不完整,价格未按照规定内容标注清楚的;未标明该房屋的销售状况,且所售房屋标明的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格;
(四)商品房交易和产权转让以及其他收费和代理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的;
(五)以虚假价格承诺和虚假价格促销手段欺骗消费者交易的;
(六)通过捆绑或附加条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七)囤积居奇,投机倒把,操纵市场价格;
(八)为交易双方提供便利,避免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为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格的合同;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的行为。
标题:上海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联合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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