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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工业封锁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严格控制建筑设计法规、增加产权分割面积、提高工业准入门槛、分割转让门槛、提出工业监管和土地先收回等五个方面严格控制和变更工人。这些措施将于2018年实施,有效期为5年。

深圳出台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禁止工改“类住宅化”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获悉,企业希望通过产业改革的名义,基本切断房地产销售渠道。根据《办法》原文,m1、m0不得建成住宅,禁止将厂房改为公寓,R&D住宅及配套设施的建筑平面图不得设计为住宅风格。同一楼层内的单幢建筑(座),单套办公建筑的建筑面积总和不得超过该楼层办公建筑面积的50%;m1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m0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

深圳出台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禁止工改“类住宅化”

此外,若地块线内的工业用地转为R&D总部用地,自用比例不低于60%。工业用地转为公共服务设施的,不得分割和转让房屋。

受让方应为深圳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从事生产制造3年以上并依法纳税的企业,受让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用途。其中,m1或m0的植株被分割和转移

《办法》还指出,除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绿地、广场、人才住宅和经济适用房等公共利益需要外,地块线内的工业用地应严格保护,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储备用地原则上不应用于其他非工业用途。

深圳出台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禁止工改“类住宅化”

在公共配套条件的支持下,位于已建或近期规划建设的轨道站500米范围内且周边居住空间不足的工业用地,可根据配套人才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需要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工业用地总面积应控制在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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