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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四川蓝光发展有限公司宣布,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14家公司的规定,公司14个激励对象因辞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需要回购和取消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3个奖励对象,保留1个奖励对象。
本次拟回购和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077,40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53,600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1,623,800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的10.03%,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22元/股,保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83元/股。本次公司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总价为949.41万元。
关于限售股回购的价格调整,蓝光发展表示,2017年7月17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派发了每股0.10元人民币(含税)的现金股利。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32元/股调整为7.22元/股,提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93元/股调整为3.83元/股。
标题:因14名激励对象离职 蓝光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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