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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四川蓝光发展有限公司宣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限售股的第二次解禁期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推迟至下一年。

根据公告,蓝光发展有限公司股票奖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售股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分为四类。其中,蓝光发展首次未能实现限售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售股第二次解锁期的公司绩效考核目标,未能满足本期解锁条件。

蓝光发展第二解锁期限制性股票未达标 将递延至下一年

据视点地产新媒体报道,蓝光发展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显示,2016年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8.64亿元,不符合2016年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绩效考核条件。

蓝光发展第二解锁期限制性股票未达标 将递延至下一年

蓝光发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如果公司的业绩条件在第一和第二个解锁期不满足,这部分基础股票可以推迟到下一年,并在下一年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满足时解锁。如果公司下一年度业绩状况目标仍未达到,则股份不得解锁,公司将回购并取消股份。在第三个解锁期,当公司业绩条件目标未达到时,不解锁标的股票,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是公司授予的价格。回购期间,公司支付激励对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蓝光发展第二解锁期限制性股票未达标 将递延至下一年

根据上述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蓝光发展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限售股第二次解禁期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推迟至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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