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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10月8日报道,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严格完善棚改的范围和标准,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了解到,会议指出,旧城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的棚户区仍是棚改的重点对象。各地要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搞一刀切,不盲目借钱摆摊,禁止非法支出,努力实现全市棚改资金的总体平衡。
据介绍,今年1-9月,全国共启动棚改534万套,占全年任务的92%以上,为改善住房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棚改过程中,一些地方没有严格把握棚改的范围和标准。例如,棚改的政策覆盖面扩大到一般城镇,一些年限短、结构相对安全的住宅楼被纳入棚改范围,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此外,会议明确提出,货币化安置政策要因地制宜调整完善,商品房存量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进一步强调,在商品房存量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要及时调整棚改和安置政策,采取多种方式新建棚改和安置用房;凡有大量商品住房库存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住房货币化改革。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5年底,商品房销售面积为7.19亿平方米;经过两年多的去库存化,截至2018年8月底,商品房销售面积已降至5.39亿平方米,为2014年初以来的最低水平。
根据市场观点,商品房销售面积是反映房地产库存水平的指标之一。目前,去库存任务的基本结束意味着以前致力于去库存的政策将逐步退出,以货币化安置为主的棚改模式也将逐步退出。
标题:国务院: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市县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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