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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阳光城市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了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公告指出,本次回购已经阳光城市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据视点房地产新媒体报道,回购股份旨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如阳光城未能实施该计划,公司回购的股份将被依法注销,注册资本将减少。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超过每股8.42元人民币(含),且不得超过董事会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份平均收盘价的150%。

拟回购的股份数量不少于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 (24,300,400股)且不超过1.2% (48,600,900股)。回购股份的具体数量及其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届满时回购股份的实际数量为准。

阳光城拟斥资4.09亿回购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

根据回购数量和价格上限,阳光城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将达到4.09亿元。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阳光城计划在上述实施期内,在满足回购条件的前提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实现回购规模。

标题:阳光城拟斥资4.09亿回购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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