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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小产权房”屡禁不止?山西省长治市市民来信显示,在长治市,“小产权房”屡禁不止,尤其是在城市周边,大量的开发建设导致了房地产市场的无序发展,群众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我希望这种混乱能够得到纠正。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在建和在售的“小产权房”。国家有关部门多次表示,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要坚决制止非法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
所谓的“小产权房”不仅不被法律认可和保护,而且容易产生各种矛盾和纠纷。记者采访并调查了读者反映的问题。
长治市周边的“小产权房”非常普遍,市民对此并不陌生
新新苑小区位于长治市北郊小新庄村。这里有4栋高层住宅,有些是在村民之间转让的,有些是向外出售的。11月初,当记者来到这里了解情况时,碰巧遇到一位销售人员,他说:“售价大约是每平方米3000元。买房子是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由乡镇出具证明并盖章。”“最好是全额支付,你不能抵押贷款,或采取消费贷款,并把它放在第一位。”“没有房产证,它们都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指一些村集体或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未依法办理手续,业主难以取得房产证。尽管如此,记者发现许多村庄都有“小产权房”,从一两栋到七八栋不等。例如,在长治市西郊的江村,三栋新建筑矗立在村头,许多业主正忙着装修它们。这些都是“小产权房”,但它们都已售出,没有多余的住房。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售、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这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因此,一旦“小产权房”被购买,它不能返回或交易。记者采访发现,在长治,向外界出售“小产权房”的现象很普遍。
长治市西郊的马宝村自2012年以来已经筹集资金建造了一批6层建筑,命名为马宝嘉园社区。许多村民报告说:“首先,接近村民,然后把他们卖给外界。一般来说,他们与村庄签订协议。它们都是小产权,没有大的红皮书(房地产许可证)。”由于小区里的房子都卖完了,村委会的一位值班官员拐弯抹角地介绍道:“现在你只能和村民私下交易,不能转让或申请许可证,财产必须以村里村民的名义,但它属于你。实际占有。”
展上村离马宝村只有一条街。该村在2011年以村委会的名义注册了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然后建了金展?在商城国际社区,一些房屋被用来安置村民,而另一些则被出售给外界。到目前为止,这个社区已经建成并出售多年了。
根据现行法律,建设和销售房地产项目,必须首先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俗称“五证”。
记者看到那个金战了吗?商城国际社区的售楼处挤满了前来咨询和购房的人,有些人在咨询台前排队。售楼处墙上的“长治市国土资源局郊区分局对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和“长治市郊区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申请报告批复”不是法律规定的“五证”。对此,售楼人员承认"土地证还没有拿到",并表示已经纳入城中村改造,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在采访和调查过程中,记者还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和房产中介,发现他们对“小产权房”基本熟悉。许多出租车司机报告说,郊区的房地产基本上都是“小产权房”。江村的一位业主说:“在长治的郊区,大部分都是小产权,没有大的红皮书。”
“小产权房”存在诸多隐患,买家权益难以保障
走过社区、售楼处和房地产中介,人们熙熙攘攘。虽然是“小产权房”,但一些社区的入住率仍然比较高。在马宝村和江村,几位业主饶有兴趣地跟记者聊起了倒卖“小产权房”的“致富经验”:村里的村民以优惠价格购买村里集体开发的房子,然后以市场价格出售,赚取差价。
当被问及有关部门检查住房的程序?小辛庄村的一个杂货店老板说:“这个村里所有买房的村民都有村里发的绿书。如果其他村子的人来买房子,只要他们愿意在支付房价的基础上支付一笔钱,他们就可以得到村子签发的蓝图。如果我们将来遇到问题,我们可以拿这些来协调。”事实上,这些所谓的“绿书”和“蓝书”并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在采访和调查过程中,记者听到了许多"小产权房"买家的担忧和抱怨:他们10年都拿不到房产证;许多事情,如安定下来和去上学,是做不到的;此外,该房屋不能合法转让或抵押,影响其保值增值。
韩女士,长治市公民,于2016年4月购买金盏。商城国际社区的一栋房子同意在当年年底交付,但被推迟到今年5月。“买房子的时候,我们只是和占上村委会签了一张收据协议,一张a4纸,我们没有写任何权益。如果将来遇到问题,我们该怎么办?因此,我们要求重新谈判一份正式合同,而这件事迄今尚未完成。”
由于“小产权房”不是正式的商品房,司法机关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法规来处理“小产权房”案件,也难以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四年前,长治市居民段女士在长治市郊区老顶山镇村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并支付了房款。这个房地产项目最初是由村委会和开发商合伙建造的。后来,村委会停止了与开发商的合作,收回了开发商最初承诺出售的一栋建筑。段女士说:“我买的房子就在这栋楼里。”“找开发商,他们不退款,他们拿不到钱,而且村委会不付房子款。我不知道怎么推理!”根据她的报告,有30多个家庭遇到过类似的麻烦。
监管不力是一再禁止“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
上述“小产权房”的潜在风险也得到长治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国土局认为:“不要买‘小产权房’,业主的利益很容易受到损害。”住房和建设局指出:“没有手续的开发商意味着他不能得到及时的监督。如果开发商的资金链断裂,它可能会跑掉,导致未完成的项目;如果开发商偷工减料,可能会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成为豆腐脑工程。”房地产服务中心表示:“一是损害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二是损害群众利益,三是损害政府公信力,甚至滋生腐败。”
长治市政府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以这样一种一致的方式来了解“小产权房”的风险和隐患?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长治市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规范城中村改造工程,开展“两违”(非法占地和非法建筑)整治等,都涉及到“小产权房”内容的清理整顿。据许多部门介绍,“淘汰增量,消化存量”是当前清理“小产权房”的一项重要原则。
那么,为什么“小产权房”问题在长治市仍然屡禁不止呢?
近年来,城市周围的土地上出现了如此多的“小产权房”,长治市国土部门发现了吗?采取了哪些补救措施?面对记者的提问,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勇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他说:“主要原因是以前的经济发展需求太快、太迫切,而项目急于上马。”
长治市规划局副局长郭敏说:“这是历史积累的。过去,“上车后买票”的现象比较普遍。”
长治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范连兴认为,首先,开发商和村委会违反法律法规的成本较低;第二,这些房地产项目没有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格相对较低。另一个原因是各个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到位。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管理机制和信息系统,但缺乏共享,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尚未完全形成。
长治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程琦曾是县纪委书记,他接触过一些村干部违规使用土地的案件。他分析说,代表村集体管理土地的村委会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但他们至少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其次,不管是什么样的建设,都是在土地上进行的。国家对土地监察部门有明确规定的,土地监察部门未履行其应尽的职责;第三,其他有关部门,如规划、房管等,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了相关问题,也有责任向组织反映。
长治市规划局局长张俊杰提到了去年成立的城市综合执法局。他说:“我们将在事后监督获得规划许可的项目。但是,对于那些没有办理手续和没有获得许可的项目,监督就不再是我们的事了,应该由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
此外,记者走访了长治市郊区和市区的许多房地产,发现不仅有“小产权房”,还有许多开发商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手续不全。在新城花园,鲁岗国际,梅园商贸,玉京?在孔雀城等住宅区的售楼处,销售人员并没有回避“五证”不全的问题。皇家景观?孔雀城、梅苑商圈等社区的销售人员也表示:“不批准先建后卖,这是在长治做的!”
长治市如何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有效整顿相关混乱,维护群众的整体利益?我们的报纸会继续关注。
■后期编辑
毫不妥协地保证政策的实施
诸如“小产权房”屡禁不止、在批准出售前就已建成等问题。,不仅违反了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农村振兴的健康发展,并使中央政府的相关政策精神出岔子而落空.
如今,在一些地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上级的决策和部署中,总是要找到搪塞的理由和灵活的方法。在利益面前,有些人只注重“小算盘”,看不到一盘棋;面对责任,有些人只追求眼前的错误,而不是长远的优点;面对“硬骨头”,有些人可以躲起来推。今天报道的一再禁止“小产权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些问题。
改革和发展的阻力往往是“硬骨头”;为了解决和防范风险,我们经常不得不处理一些拖延已久的棘手问题。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更需要严格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我们需要“放弃他人”的责任和决心。
标题:“小产权房”为何屡禁不止(来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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