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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大公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宣布,洪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洪钟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及时回购质押股份并及时还本付息,洪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出售。
据视点房地产新媒体报道,2016年11月30日,洪钟卓业国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首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交易标的为洪钟1.02亿股(在退市并表期间,股票简称为洪钟退休) (除权后1.43亿股),初始交易金额为1.7亿元。洪钟卓业未按约定及时还本付息,构成违约。
据悉,合肥仲裁委员会已作出判决,要求强制出售洪钟卓业持有的洪钟1.43亿股无限制股份,并将其质押给国源证券。如果目标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投资者厦门国际银行发现一个大的交易对手,它将随时减持。
据了解,10月26日,由于部分债券利息和转卖本金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大公国际将洪钟有限公司的信用评级从ccc下调至C。截至11月12日,洪钟及其子公司累计逾期债务本息合计80.52亿元,均为各类贷款。11月16日,恢复交易的洪钟股份有限公司进入退市整理期,并连续三天创下一个字的跌停板。截至20日收盘,洪钟股价报0.54元/股。
标题:未回购1亿股 中弘股份大股东持股被强制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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