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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消息10日晚,中南建设的公告回应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询证函。针对这封关注信,我认真回复了公司是否转让了四家从事开发区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的100%股权交易,导致了横向竞争。

中南建设回复深交所:控股股东从事有关业务不违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中南建设表示,为了进一步聚焦房地产开发的核心业务,降低非主营业务的投资和投资风险,避免横向竞争风险,保护股东利益,公司计划将成都中南工业园、济南中南房地产、绍兴红石、无锡红石四家从事工业园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有子公司从事工业园区业务。

中南建设回复深交所:控股股东从事有关业务不违反同业竞争的承诺

此外,四家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范围确实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但相关公司实际从事或准备从事工业用地工业园区的开发经营,明显不同于公司进行的住宅和商业物业的开发、销售和经营,不属于一般类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中南建设回复深交所:控股股东从事有关业务不违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拟转让的四家全资子公司均为从事或计划从事工业园区开发经营的公司,其业务明显不同于公司主要从事的住宅、商业地产的开发、销售和经营以及建筑业务。将四家公司转让给控股股东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关注核心主营业务,降低非核心业务的投资风险。由于工业园区的业务不同于公司的核心业务,不违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同行业竞争的承诺。过去,公司的控股股东也开展与工业园区相关的业务,这种交易也避免了潜在的横向竞争的可能性。

中南建设回复深交所:控股股东从事有关业务不违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目前不拥有本公司主要从事的住宅及商业物业的开发、销售和经营以及建筑业务。公司上市时,相关主体郑重承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今后,公司还将继续履行承诺,不参与住宅和商业地产的开发、销售和经营,不参与建筑等业务,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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