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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央行、财政部联合发文 对境外机构于境内发债进行规范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的条件和申请程序,同时规范了信息披露、发行登记、托管结算、人民币资本账户开立、资本交换、投资者保护等事项。

央行、财政部联合发文 对境外机构于境内发债进行规范

今后,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将纳入境外机构在华发行债券框架内的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分工。

数据显示,自2005年国际开发机构首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以来,海外机构国内债券融资渠道不断拓展,主要类型日益丰富。

截至2018年8月底,海外机构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1781.6亿元,发行机构包括国际开发机构、外国政府、海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办法》的颁布完善了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的制度安排,促进了相关制度规则与国际标准的接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对中国债券市场的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稳步推进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进程。

央行、财政部联合发文 对境外机构于境内发债进行规范

同时,《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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