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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157票赞成、2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从今年10月1日起,工资收入的基本扣除标准将提高至每月5000元,并按照新的税率表进行计税。从明年1月1日起,劳动报酬、稿酬和版税收入将与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纳税,并实行特别附加扣除。
据视点房地产新媒体报道,新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即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减去6万元的费用以及依法确定的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特殊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房租以及赡养老人的费用。一些特殊的附加扣除扩大了低税率,中等收入群体受益更多。
在当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5000元的标准不是固定的,今后将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深化和城镇居民基本消费支出水平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个税法修改方案 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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