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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城镇将安置106.5万农业转移人口。

在农业转移人口中,本市有未登记转移人口90.5万人,当地转移人口16万人。46.4万个城中村和边境村的原有居民完全实现了市民化,常住人口和登记人口的城市化率分别达到74%和64%。

青岛:推进106.5万农业人口落户城镇 ”房票“可抵购房款

根据《意见》,青岛市将推进教育、就业、养老、医疗和住房保障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所有常住居民。同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合法稳定居住(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定居条件,全面放开城镇定居限制。

青岛:推进106.5万农业人口落户城镇 ”房票“可抵购房款

为推进城中村和边境村改造,青岛还将有序推进集体资产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提高小城镇和新农村人口承载能力,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对依法自愿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其他附着物使用权的农民,青岛市各区(市)政府可给予合理补偿或发放同等房票,并支付其辖区内新商品房的购房款。

青岛:推进106.5万农业人口落户城镇 ”房票“可抵购房款

此外,青岛将完善青岛西海岸新区、即墨、胶州、平度、莱西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产城一体化。

同时,青岛提出,到2020年,35个建制镇将升级改造成为特色小城镇。全市有50个产融结合的特色镇,其中省市特色镇约20个,区(市)特色镇约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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