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458字,读完约21分钟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意见》指出,未在成都登记的人员如在本市无自有产权,并以租赁房屋所在地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其随行子女将按有关规定在居住证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住而不炒”的方向,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使人人有房住、有房住”的精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6]3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房建[2017]153号)等规定,结合《成都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五年规划(2017-2021年)》,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一是明确发展和规范管理目标

创新我市房屋租赁管理和服务体系,以网格化管理为起点,多部门联动,规范管理,实现市政府部门领导、区(市)县政府保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落实、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自主管理,构建四级规范化管理体系。在市、区(市)、县三级,房屋租赁相关服务将进驻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政府服务中心,并提供来成都人员登记、房屋租赁登记等公共服务。建立房屋租赁信用管理体系,形成信守承诺的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的联合惩戒机制。通过房屋租赁试点工作,基本形成了管理层次清晰、部门职责明确、服务便捷高效、稳定健康发展的房屋租赁市场。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二是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

(a)责任分工

1.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相互协调配合,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公安机关负责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和消防监督检查,监督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单位排查安全、消防等各类隐患。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领导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房管部门负责建设成都市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制定房屋租赁行业规范管理文件,发布相关市场信息,建设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记录房屋租赁相关企业和租赁方的失信行为。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税务部门负责依法加强房屋租赁的税收征管。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建设、预防和处理非法改变房屋用途等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房屋租赁业务的中介机构和房屋租赁企业,查处工商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房屋租赁违法行为,建立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房管部门推动的房屋租赁相关企业和租赁方的不诚信行为进行公示。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大数据和电子政务部门负责指导成都市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设,为房屋租赁规范管理相关部门的数据和信息共享提供支持。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建立房屋租赁纠纷法律援助服务调解机制,为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国土、建设、教育、农业、卫生规划、人类社会、民政、住房公积金、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房屋租赁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构建四级管理体系

2.成立成都市房屋租赁市场发展与规范管理协调促进小组。它由公安、发展改革、房管、税务、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商、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司法、国土、建设、农业、教育、卫生规划、人类社会、民政、住房公积金、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部门组成。协调推进全市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和规范管理,构建全市统一的成都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提升城市智能治理服务水平。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区(市)、县开展相关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3.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建立辖区内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和规范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区(市)、县政府作为辖区内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和规范管理的主体,负责协调和培育辖区内房屋租赁市场和房屋租赁规范管理,利用成都市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加强辖区内房屋租赁动态管理,建立疑难复杂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和应急机制,确保各类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4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承担房屋租赁市场开发和规范化管理的具体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作为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和规范管理的主体,应主动承担公安、房管、人类社会、卫生规划、民政、司法等行政部门的委托。,打开服务窗口,利用成都市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一站式服务;负责房屋租赁信息收集、房屋租赁登记、旧庭院监督指导和物业管理,调解房地产纠纷和纠纷;做好网格化管理,使用区域内的网格化人员和物业管理人员,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来成都人员的登记工作,配合应急处理租赁房屋的治安、消防等违法案件。如发现承租房屋有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应及时向区(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5.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房屋租赁实行自主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房屋租赁的规范化管理,引导网格化成员和物业管理人员认真履行检查、发现、劝阻和举报职责,检查房屋租赁中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反馈。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第三,加快发展的相关措施

(一)成都市房屋租赁及人员信息收集

6.完善信息收集机制。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房管部门应积极引导有条件的社区和旧庭院成立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或旧庭院门卫,完善社区和旧庭院的安全制度,对进出社区的人员进行识别和登记。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交出租屋及人员来成都的实时动态信息,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旧庭院的网格成员应定期提交出租屋及人员来成都的动态信息。[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房管部门,排名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7.明确中介提交的责任。房地产中介机构符合租赁条件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在中介机构签订或终止租赁合同后24小时内,将承租人信息报告中介机构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经电网工作人员核实后提交。[责任单位:房管部门、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2)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8.加强部门信息共享。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通过成都市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汇总核实房屋租赁信息,及时将入住人员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并定期向区(市)、县房管部门报送房屋租赁信息。房管部门定期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推送至大数据和电子政务部门提供的“政府云”,公安、税务、教育、卫生规划、住房公积金等部门通过“政府云”自行查询提取相关信息,方便人们来成都办理各种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房管部门、公安机关、税务部门、教育部门、卫生计生部门、成都公积金中心]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3)界定不能出租房屋的范围

9.明确不出租的范围。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消防、治安、防灾、卫生等标准和要求。,并满足必要的给排水、供电等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违法建筑;

(二)被认定为危险房屋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出租出租屋时,应通过成都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进行验证。经核实编制了全市统一的上市信息代码后,租赁双方不得通过成都市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不能出租的上市信息。(负责单位:房管部)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4)规范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

10.规范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租赁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和数量;

(二)房屋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租赁用途、租赁面积、居民人数及装修协议;

(四)房屋租赁期限、交付日期和续租协议;

(五)租金、保证金标准、支付方式和期限;

(六)物业服务费及水、电、气、通讯等费用的承担;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护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装修状况及附着物处置情况;

(9)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十)租赁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全市范围内制定并公布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指导文本,鼓励租赁当事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指导文本签订合同。(负责单位:房管部)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11.鼓励稳定的租赁关系。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房屋租赁合同,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如果双方签订3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且合同已经登记并实际履行,则可获得相关政策支持。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驱逐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进入租赁房屋。

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出售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期间,如因出售、继承、赠与等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租赁期满,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房屋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上通知承租人;租赁继续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原承租人重大违约除外。(责任单位:公安机关房屋管理部门)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5)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

12.推进租赁备案工作。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者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租赁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电网成员、物业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房屋已出租但未登记的,应及时提示并告知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通过中介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租赁方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的,中介机构应当代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责任单位: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13下沉房屋租赁便利服务。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按照“四级制、服务下沉”的原则,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其余区(市)、县政府可根据条件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社区服务中心逐步推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事宜。[责任单位: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法律咨询和其他服务被引入社区。建立租赁关系法律援助渠道,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或者律师为房屋租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评估。[责任单位:司法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六)规范租金和保证金的收取和支付

14.规范租金征收和支付行为。房管部门应定期发布房屋租金水平信息,为房屋租赁交易提供参考,租赁双方可参考市场租金水平信息,综合考虑其他因素,确定实际租赁价格。租赁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标准,不得随意改变租金调整和租金增加的频率。(负责单位:房管部)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15.规范存款收付行为。出租人收取定金的,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定金的金额、管理方式和返还时间。除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外,出租人不得扣留押金。(负责单位:房管部)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七)逐步扩大承租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16.落实住房租赁支持政策。制定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公安机关按照《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发放居住证,持证人按规定在居住地享受公积金、义务教育、医疗保健等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公安机关、房管部门、教育部门、成都公积金中心、卫生计生部门)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本市户籍承租人的子女按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接受教育;未在本市进行户籍登记而来到成都的人员,没有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房屋所在地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已备案的,其随迁子女将按规定在居住证上接受义务教育。(负责单位:教育部)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租赁住房的有关规定,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的政策。职工租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租赁商品房,应根据我市市场租金水平和租赁住房面积,确定租金提取额。(责任单位:成都公积金中心)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研究出台符合条件的租户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建立租户权利清单,特别是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健康促进、社区事务、科技申报、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公积金提取等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单位:房管部门、教育部门、公安机关、人事社会部门、卫生规划部门、文化新闻部门、体育部门、民政部门、科技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成都公积金中心等。(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八)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大型房屋租赁业务

17 .鼓励发展大型房屋租赁业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房屋租赁企业或委托专业房屋租赁企业,完善配套设施,统一出租,规范管理符合安全、质量、消防、卫生条件的房屋,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享受房屋租赁企业相关优惠政策。[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房管部门、国土部门、建设部门、农业部门、公安机关、卫生规划部门]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18 .引导“城中村”通过综合整治开展大规模租赁。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通过综合整治提高“城中村”质量,改造符合安全、质量、消防、卫生等条件的“城中村”住房。出租房屋并长期出租。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婺城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成办函[2015]81号)等规定,为“城中村”改造提供技术指导,整改完成后进行质量检查、消防检查和备案。[责任单位:建设部门、公安机关、卫生规划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四、标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实行房屋租赁企业备案管理

19 .房屋租赁企业备案管理。在我市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企业,或注册经营范围包括“房屋租赁业务”、“房屋租赁”和“长期租赁公寓”的企业(包括在本市其他地方注册的房屋租赁企业的分支机构),应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企业备案手续,并领取《成都市房屋租赁企业备案证明》。同时,房管部门将向他们发放成都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负责单位:房管部门、工商部门)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2)明确房屋租赁的租赁标准

20.最低租赁住房单位。出租房屋应作为最小的出租单位,不应按床位出租。厨房、浴室、阳台和储藏室不应出租给人们居住。按照国家和地方住宅设计的有关规定,经改造后可以出租现有房屋。房屋重建涉及利害关系人的,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保护其合法权益。改造过程中不得改变原有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装修后,每间卧室的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责任单位:房管部门、建设部门、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21.最低人均租赁面积。出租房屋,每间房的居民人数不得超过2人,居民人均租赁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法定维修、保养和维护义务除外)。[责任单位:房管部门、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22.加强集中租赁管理。集中出租给他人居住的房屋,有5个以上出租房间或者10人以上居住在出租房屋内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信息登记或者登记制度,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公安机关备案。[责任单位:公安机关、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3)加强对房屋租赁违法行为的监管

23 .强化“非法批租”等违法行为。运用房屋租赁标准区分“合理分摊”和“非法集体租赁”,建立“非法集体租赁”账户,开展房屋租赁市场规范管理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加强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各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非法集体租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责任单位:公安机关、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24.加大对“房改商”、“房改仓”的查处力度。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非法改变房屋用途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向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举报,并书面告知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对未依法纠正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公安、房管、土地、工商、民政等部门,并暂停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房屋抵押登记、工商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登记和社会团体登记。[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房管部门、国土部门、工商部门、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4)规范房屋租赁违法行为的处理流程

25.发现。充分利用电网人员,将部分物业管理人员纳入电网人员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设立房屋租赁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网格化工作人员和物业管理人员举报的房屋租赁违法情况以及群众的举报和投诉。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建立信息记录、发布、跟踪和反馈制度。[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26.验证。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接到相关投诉和举报后,应当组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相关投诉和举报进行调查核实。[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27.整改。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针对不同的违规行为,协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向租赁当事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并明确告知逾期整改所面临的行政处罚或权利限制。[责任单位:有执法权的相关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28.惩罚。相关责任人逾期不整改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V.强化各方的主要责任

29.出租人的责任和义务。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房屋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并监督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禁止出租存在建筑、治安、消防隐患的房屋,出租的房屋不得违反房屋租赁标准的有关规定。禁止出租给无身份证明的人或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人。承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出租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出租人应增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主动履行房屋租赁登记的责任和义务,督促房屋使用者对来成都的人员进行登记。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30.承租人的责任和义务。承租人租赁的房屋需要转租或装修的,应当征得出租人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安全负责,主动做好人员登记和房屋租赁登记,服从行政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管理。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从事经营、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31.中介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开展房屋租赁业务,积极配合房屋租赁的规范化管理。不得为不符合条件的房屋租赁及相关租赁当事人提供中介服务,不得参与或指使他人参与不符合条件的房屋租赁活动。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32.房屋租赁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国有或私营房屋租赁企业,以及开展房屋租赁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查验承租人的证件,如实记录相关信息;通过成都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房屋信息,显示新建租赁房屋的建设资质、建设进度等相关信息。所提供的存量住房应通过平台进行核实,不得发布虚假住房信息,并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33.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区域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加强对物业服务区域的管理和检查,认真执行访客查询登记制度,查验登记中介服务人员和房屋租赁企业人员进出区域的实名工作证,及时报告房屋租赁情况、违法租赁行为、消防安全等特殊情况,切实履行告知、劝阻、制止和举报房屋租赁违法行为的义务。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第六,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34.建立房屋租赁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成都市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应建立中介机构、房屋租赁企业和从业人员等各类房屋租赁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体系。房管、公安、工商、税务、教育、住房公积金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共享房屋租赁相关信用信息,房管部门将房屋租赁相关企业和租赁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到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将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实体纳入“红榜”,给予年度表彰和信用积分,优先考虑优质服务和绿色渠道;违规的中介机构、房屋租赁企业和从业人员被列入“黑名单”,失信信息被推至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形成诚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的重要性,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加强房屋租赁的规范化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二)加强组织保障。市房屋租赁市场发展与规范化管理协调促进小组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组织推进全市房屋租赁市场发展与规范化管理。各区(市)、县应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和规范管理提供人力、财力和物力保障;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落实对相应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考核;有效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和中介机构提交来成都人员信息和房屋租赁信息的激励机制。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3)加强宣传引导。市有关部门、区(市)、县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采取通知、宣传册、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房屋租赁政策的舆论宣传,引导群众参与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和规范管理,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区环境。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4)扎实稳步推进。区(市)、县政府应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和规范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与市有关行政部门沟通,并定期提交工作进展情况。市级有关部门要定期通报区(市)、县的工作动态。

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八、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实施,有效期五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9日

标题:成都发布文件 租房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地址:http://www.iiu7.com/wxxw/52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