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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广州1月2日电(王华杨平)广州市人民政府2日宣布,将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标准,出让价格由不低于基准地价的70%调整至50%;此外,建议先灵活转让和租赁场地土地,以降低企业的土地成本。
根据当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通知》,全市建设用地公开出让和协议出让价格由基准地价的70%调整为50%;自行征地拆迁协议出让项目征收出让金标准,然后从评估拆迁成本中扣除评估地价,调整为评估地价的40%;政府储备土地用于建设公共设施的,按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收取土地综合开发费,土地储备成本经核实后“多退少补”;私人住宅经批准增设电梯增加建筑面积的出让金征收标准由评估地价调整为住宅使用基准地价的40%。市级以上机构认定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科研、教育、医疗、体育事业单位的自有土地改造,其增容费由原规定的评估地价调整为评估市场地价的20%。
此外,对社会事业用地、营利性科研设计用地、私人住宅电梯安装用地给予优惠政策,对新兴产业实行差别化管理的租赁政策。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营利性科研设计、旅游娱乐用地的初始价格将下调。
同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稳定房价,稳定预期,提高人才公寓等政府用房,提高“限定地价,竞争性建设”。人才公寓,“有限的土地价格,竞争性的公共设施建设”,“有限的土地价格,竞争性的住房价格”,竞争性的自我维持比率,当前
《意见》还提出,为了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工业用地应先灵活出让和租赁。为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征收优惠地价;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已经将花都、从化、增城、番禺、黄埔和白云区的工业项目的土地出让权下放,并确定闲置土地的处置由各区负责。土地使用单位的无偿土地租赁与小业主认证脱钩。(结束)
标题:广州市下调土地出让金计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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