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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珠海市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横琴新区工业项目和商业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通知》。该通知对项目建设、项目销售、项目信用和信用管理有相关要求。

珠海:横琴新区新产业和商服项目不得向个人销售

据视点房地产新媒体报道,公告中明确指出办公楼分为酒店式办公室和普通办公室。其中,酒店式办公室标准层高度控制在3.3-3.9米之间;普通办公标准层的高度控制在3.6-4.5米之间。

珠海:横琴新区新产业和商服项目不得向个人销售

在项目建设中,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实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接受擅自增加或改建的项目竣工,增加使用面积和改变建筑功能。对于精装修交付,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保留预售资金的5%作为装修保证金专项资金;如该房屋交付时为空白,业主在新装修时应将装修方案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备案,如发现将进行建设和改造,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珠海:横琴新区新产业和商服项目不得向个人销售

对于项目销售,工业项目和商业服务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在销售部门的显著位置设立宣传栏,宣传项目的土地使用性质、建筑功能、使用年限、水电使用和收费标准。

珠海:横琴新区新产业和商服项目不得向个人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自通知实施之日起,新征地的工业项目和商业服务项目将只出售给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普通办公室或适合普通办公室设计要求的物业。

珠海:横琴新区新产业和商服项目不得向个人销售

此外,通知还表示,将加强工业项目和商业服务项目的信用和信用管理。

标题:珠海:横琴新区新产业和商服项目不得向个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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