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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在竞争自供租赁住房时,企业只能出租而不能出售,承租人只能出租而不能获得产权。
据视点房地产新媒体报道,万科翡翠书院项目位于海淀区北青路与永城北路交叉口以北1000米处,该地块为万科2016年获得的100%自持租赁土地。
据了解,该项目将开始预租:90平方米的三居室月租金为15000-18000元,18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四居室月租金为3-4万元。租赁期限为10年,承租人需预付180-480万元。
一些分析师认为,通过模仿商品房预售来进行预售存在巨大风险。另一种观点认为,万科翡翠研究院的做法涉嫌以租赁的名义出售。
对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在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内,开发建设主体只能出租自持或转让给新的受让人。不得出售或变相出租和出售等。;无论租赁期限和续租次数如何,承租人只能获得这类房屋的使用权,而不能获得产权。此外,一次性租金支付期限不应过长,否则,在此过程中与产权主体相关的变更等因素可能会给承租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在稳定租金方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继续与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租赁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目前,北京正在加快发展多代理供应、多渠道担保的房屋租赁市场。在去年制定的50万套租赁住房的五年供应计划中,已确定了39个和203公顷的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其中8个项目已获得项目批准程序。大量出租房的建设将对稳定北京的住房租金起到主导作用。
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开发职工出租房的工作意见,以有效满足城市运营服务保障人员和农民工的租房需求。在租赁市场监管方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继续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哄抬租金、扰乱市场、侵犯租户权益的中介机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行动控制黑市中介机构,净化租赁市场环境,保护租户合法权益。
标题:万科翡翠书院引关注 北京住建委称:竞自持租赁住房只租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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