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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促进沈阳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根据通知,为抑制投机性房地产投机,防止当地房价过快上涨,将在沈河区、和平区和浑南区(三环路以内)实施限购政策。

为遏制投资炒房 沈阳和平、沈河、浑南三区实行限购

据视点地产新媒体报道,《通知》将三环路及浑南区(不含神府新区)商品房及二手房限购范围扩大至全市行政区域(不含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同时,在沈河区、和平区和浑南区(三环路以内)实施限购政策。

为遏制投资炒房 沈阳和平、沈河、浑南三区实行限购

沈阳市户籍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将暂停限购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非沈阳市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一套以上住房的,将暂停限购区域内的商品房销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房的非沈阳市家庭,可在限购区内购买一套商品房。

为遏制投资炒房 沈阳和平、沈河、浑南三区实行限购

此外,通知还表示,将进一步增加新增土地供应,扩大商品房价格监测和指导范围,加大对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标题:为遏制投资炒房 沈阳和平、沈河、浑南三区实行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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