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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福州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对已经办理购房手续的,责令其继续履行售房义务,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28日,福州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近期群众反映突出的五种房地产销售市场违法行为将被严肃查处。
这五种违法行为主要包括:(1)房地产企业违反规定提高商品房价格或收取其他费用的行为;房地产企业超过政府规定的装修标准,乱收费的;房地产企业强行出售停车位,并以高于记录价格的价格出售停车位;房地产企业任意提高首付比例,拒绝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房地产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并收取定金和房款。
福州市明确规定,对调查取证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要坚持严格依法查处的原则,采取综合处罚和限制措施。房地产企业加价出售商品房或者收取备案价格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收取政府规定的装修标准以外的装修费用,经依法认定为价格外加价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严肃处理。
依法认定为价格违法行为,涉嫌偷税的,税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税务检查;发现偷税的,依照税收征管法追缴税款,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福州强调,对于有上述五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房管、房产登记等部门将暂停该企业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并暂停销售该企业批准的未售出商品房;由建设、物价、房管、税务、工商等部门,将其违法行为记录在企业信用体系中,列入“黑名单”管理,并通报给金融、保险和证券监管机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房地产企业,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严肃查处,并责令其及时纠正。对已经办理购房手续的,责令其继续履行售房义务,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标题:福州:严查开发商加价销售等5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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