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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5月14日宣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总体授权的议案》。
观点地产新媒体接入公告获悉,万科发行h股的一般授权授权期限最早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止、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后12个月届满止、公司任何一次股东大会取消或修改该议案之日止三个月。
据悉,万科将于2018年6月29日在深圳总部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内容包括在授权时间内给予公司董事会无条件的一般性授权,并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独立或同时发行、分配和处理公司h股资本中的新股;董事会批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的h股新股数量不得超过本公司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当日已发行h股数量的20%,包括但不限于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其他有权认购或转换为股份的证券等股票期权。
此外,授权方案还提到公司董事会在行使一般授权时有权制定和实施具体的发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新股的种类、定价方法或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目标和募集资金的投入等。,并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标题:万科拟配发H股新股 不超过已发行H股数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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