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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七个部委发布了《关于在市场化银行实施债转股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表示允许采取一个全面的方案,股票和债务相结合,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各执行机构可根据降低目标企业杠杆率的目标,设计以股票和债券、股票组合为基础的综合杠杆降低计划,并允许有条件、分阶段进行股份转换;鼓励债转股形式的市场化债转股。

七部委:允许企业采用股债结合方案降低杠杆率

《通知》规定,允许执行机构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规范执行机构通过发行股票和偿还债务进行市场化债转股。执行机构通过发行股票和偿还债务进行市场化债转股时,应在市场化债转股协议中明确具体的待偿还债务,并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偿还债务。

七部委:允许企业采用股债结合方案降低杠杆率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获悉,《通知》还明确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进行市场化债转股,并允许将银行债权以外的其他债权纳入债转股范围。银行可以以债转股为目的,向其执行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转让各类银行优质分类债权,包括正常贷款、相关贷款和不良贷款。

七部委:允许企业采用股债结合方案降低杠杆率

同时,允许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股权融资工具,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允许试点将非上市非公有制股份公司的银行债权转换为优先股;鼓励和规范市场化债转股模式创新。

标题:七部委:允许企业采用股债结合方案降低杠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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