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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散布黄图、黄文的网站是违法的网站,必须在下一帧进行整改。
允许人肉搜索、人身攻击的网站不是违法网站吗? 在合法的网站上,人肉搜索、人身攻击的消息进入的第一时间删除复印件,顾客应该禁止吗? 即使这些非法消息在后台手动解决后,冷漠的网站还是合法合规的网站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新闻受到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取得别人的个人新闻的,应当依法取得和确保新闻安全,不得非法收集、采用、加工、转发别人的个人新闻,不得非法买卖、提供、公开别人的个人新闻 ”。 相关法条于年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立法较长的法律条文。
非法获得公民个人新闻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销售或提供公民个人新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很明显,如果非法获取和提供市民个人新闻的行为是违法的,刊登这些新闻的网站呢?
根据《网络新闻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网络新闻服务提供者必须为网络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保证提供的新闻复印件是合法的。 ”。 第十五条:“网络新闻服务提供商不得制作、复制、分发、传播包括以下复印件的新闻:…(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复印件的。 》第16条:“网络新闻服务提供者发现从该网站传输的消息明显是本法第15条记载的复印件之一时,必须立即停止传输,保留相关记录,并向国家相关机构报告。 ”。
很明显,现在大部分网站在发现网站转发违法新闻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后,无法立即向国家相关机构报告。 现实中,在网上被侵害的个体即使可以举报投诉,也不能从网上删除侵害个人权益的副本。 这本来不是侵害者应该承担的责任,而是网站管理者在法律法规中赋予的义务。
不遵守法律、不遵守规则、发现错误、不改善的网站,为什么不倒下呢? 网络环境好还是坏? 这可能是很多网民需要长期思考的问题。
通化县人民法院
通化县人民法院对友谊的提示:不要降低人肉的风险,不要在个人账户下卡地方,不要拍照,不要透露学校、职场、家庭背景,不要采用能联想到实名的网名。 如果发现自己的个人权益已经受到损害,可以张贴损害权益的个人或刊登损害权益的复印件的网站,严重者也可以报警解决。
写作:赵嘉雯
原标题:“允许派驻人肉搜索新闻的网站合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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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要闻:允许入驻人肉搜索新闻的网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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