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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顶层设计的内容和运作,顶层设计和推进改革的机制都不是简单的问题!”昨天在中国改革论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子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就业与收入分配司副司长刘浩从顶层设计的角度谈了自己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看法和建议。
刘浩首先回顾了近年来收入分配改革的顶层设计过程。根据他的总结和梳理,1993年,中央政府决定改革社会保障管理体制。1996年,“九五”计划提出了个人所得税制度等改革。2005年,《公务员法》提议建立工资比较制度。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反垄断法》。200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增加劳动报酬的初次分配
“这些决定、计划和法律都是最高层次的设计,对改善收入分配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在列举了一系列数据来解释这一点之后,刘浩认为依靠顶层设计来推动改革的理念和实践值得反思和做一些更深层次的思考。
在他看来,改革和设计首先应该既有方向性又有具体的实施要求。“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具体的实施要求,只有顶层的定向设计是无法完成的。”刘浩说,收入分配或结构的调整实质上是数量和比例的关系。因此,在改革和设计中,最好有量化的调整目标。
其次,改革和设计应明确任务和相关的制度安排。刘浩说,改革的大部分任务是由体制机制保证的。在设计机构改革时,必须有机构推动者和后续监督,以便能够在不停滞的情况下推动改革。
刘浩还认为,改革和设计应该符合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则。他说,市场经济体制在维护公平竞争和缩小收入差距方面有一些普遍而有效的做法,如劳动管理咨询制度和遗产税制度,这些都是保证市场经济体制正常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不存在新的设计问题。“在不排斥或违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加强市场体系的配套建设,是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
“收入分配改革不应该只是一个顶层设计,而是国家与公众、中央与地方政府、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协商和互动过程。”刘浩说,收入分配改革涉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有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而不是闭门造车。
“从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来看,它往往不是预先设计然后一步一步实施的。现在,我们可能已经到了收入分配改革不改革就不能继续发展的阶段。”最后,刘浩呼吁尽早推进收入分配改革。
宋小武非常同意刘浩的观点。“改革的关键不在于做出承诺,而在于真正履行承诺。”他说,制度设计不能成为改革的“终点”。“这并不意味着,如果文件得以制定,改革就会成功。”。
标题:发改委刘浩:收入分配改革不只是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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