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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谢表示,这项研究将进一步理顺政府间的收入分配,促进财力与事权的匹配。
十八大闭幕后,备受关注的中国财税体制改革有望加速推进。
“近年来,财政体制的完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府间权责划分不清、转移支付制度有待完善、省级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等问题。当务之急是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这些问题。”11月20日,财政部部长谢在《经济日报》上发表了《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一文,并作了上述表示。
谢阐述了下一步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提出通过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和建立地方税体系来完善税制,从而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的税制体系。
65岁的谢自2007年8月起担任财政部部长。作为党的十六大候补委员和党的十七届中央委员,谢没有进入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名单。
谢还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完善税制的主要目标是完善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财产税、环境资源税等特殊目的税相协调,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调控的税制体系。
财政部金融司副司长白敬明昨天对早报记者说,事实上,这些提法在“十二五”规划中已经明确提出,而且正在做一些工作。
财政部金融司副司长刘尚希昨日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也指出,十八大提出了中国未来财税改革的方向。虽然有些改革是复杂和困难的,但可以预见,相关的改革步骤将会更大和更强。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完善中央与地方财力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收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的税收体系。”
“直接税的比例在短期内难以提高”
谢在文章中说,“虽然中国的税收制度取得了重要进展,但现行的税收制度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是税制结构不合理,地方税制建设相对滞后,税收在促进科学发展和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刘尚希告诉早报记者,中国的间接税比重很高,直接税比重很低。许多人建议直接税的比例应该增加。“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都是直接税。有人认为直接税具有很强的调节功能,特别是通过累进税率的设计,可以使富人多缴税,抑制中国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此外,有人认为直接税比重高是现代税制的基本标志和优化税制结构的方向。”
然而,刘尚希认为,通过税制改革增加直接税的比例是不太可能的,即使在短期内,中国的直接税比例也可能因改革而降低。
例如,刘尚希说,中国2011年的税制改革本质上是一场减税改革,近6000万人停止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工资收入的免税额增加到3500元。然而,个人所得税在国家税收中的比重已经从2011年的6.7%下降到今年上半年的6%,这一趋势在短期内还将继续。如果继续减税,其比例将进一步下降。
“直接税的税基是收入。只有当国民人均收入水平提高时,直接税的税基才会扩大,比重才会增加。美国直接税的比重已经达到80%,而中国的人均收入很低,这不能证明中国税制的缺陷。”刘尚希认为。
不过,白敬明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推进包括赠与税、遗产税和财产税在内的财产税制度改革,将增加直接税的比重,降低间接税的比重。
然而,白景明认为,“十二五”期间的房产税改革不会触及赠与税和遗产税。
扩大环境税征收范围
为实现上述“今后一个时期完善税制的主要目标”,谢在文中指出,“要按照税制简单、税基广阔、税率低、征管严格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负,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至于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谢提出“实行个人所得税改革...固定和经常性收入将按年度作为综合收入征税,资本收入、临时和意外收入将被归类为分类收入。计税,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调整,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在加强税收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方面,谢表示,资源税改革将进一步推进,煤炭资源税征收方式将由数量征收向从价征收转变,税负水平将适当提高。其他矿产资源将增加定量税额,水资源将及时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此外,选择防控任务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征收环境保护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对于在房产税改革中扩大个人住房,这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谢表示,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研究,积极推进单位房地产的房产税改革。
“财权”与“行政权”相匹配
除税制改革外,谢还在文章中阐述了今后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按照完善中央与地方财力与事权匹配制度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权责,优化收入分配和财力配置。
刘尚希认为,未来的金融体制改革应该确保“财权”与“行政权”相匹配,而不是“行政权”与“财权”相匹配。
“例如,在一些地方,虽然他们有财力,但他们可能缺乏税源,因此他们没有财力做事情。”刘尚希说。
谢认为,明确行政权力和支出责任是财政资源与行政权力相匹配的重要前提。因此,根据税收属性和经济效率的基本原则,应进一步理顺政府间的收入分配,促进财力和事权的匹配,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谢提出,应把与财产行为相关的税收作为地方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不断增加地方税收收入,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在安排收入使用方面的自主性、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加强资金管理的积极性。
此外,谢还提出,在统一税收管理的前提下,应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的税收管理权限,培育地方支柱税源。
今后,中央政府将集中管理中央税收、分享税收的立法权、征税和停止征税的权利、调整税目和税率的权利以及减税或免税的权利,以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对于一般地方税,在中央统一立法的基础上,省人民政府有权调整税目和税率,并允许省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或具体实施办法。
在刘尚希看来,这方面的改革非常复杂,因为它涉及到行政体制的改革,所以只能一步一步来。中国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中央政府有必要筹集财政资源。目前的问题是,省市政府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责任没有得到加强。
“应该有相应的财政责任法来约束各级地方政府。既然你有权利收集财政资源,你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您的管辖范围内,您必须实现纵向和横向财务平衡。”刘尚希说。
标题:谢旭人论税改目标适时开征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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