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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社会形态的转变会有一个过程,这可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然而,我们不能用各种“阶段理论”或“特殊理论”来抵制被广泛认可和不断追求的社会发展目标。] “城市化”比“物质生产”有更丰富的内涵。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它至少包括“价值观的转变和社会结构的变化”。目前中国令人眼花缭乱的城市奇迹意味着什么?中国城市运行的逻辑是什么?面对城市社会运行的整体逻辑,越来越分散的个体将如何应对?这些应对策略与城市社会运行逻辑的相互作用将塑造什么样的城市生态? 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社会研究中心主任陈映芳教授及其跨学科学术团队多年来系统地探索了中国城市发展的内在逻辑:基于群体层面对农民工、城市贫困群体、新移民和中产阶级的实证研究,以及基于制度层面对户籍制度、城市发展合法性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使她能够更全面地审视当代中国的城市变迁。在今年出版的《城市中国的逻辑》中,她提到:“城市的崛起包括个人与社会关系、国家与市场、社会与中国与世界关系的深刻变化。”“中国之所以会出现今天的各种经济奇迹,同时又会出现如此严重的社会矛盾,这都与中国的转型模式不同于其他国家有关。” 这种“不同于其他国家的转型模式”包含着一层含义:“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国家权力是一种强有力的逻辑,它支配着城市转型的资本,其他力量难以参与城市发展的决策过程。”陈映芳在接受《中国商报》独家采访时说。在她看来,公民社会不会自动产生,但它需要的是培养社会和人文力量。“城市应该是人类社会的共同体。当全球资本力量开始占领城市时,公民应该有一种社区自治的意识。城市的社会需要市民共同建设。” 第一财经日报:在你看来,快速城市化给城市社会带来了哪些问题? 陈映芳:在现实情况下,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剥削主义和民族主义可能会背离平等和法治的现代价值体系,如强制征用和拆迁、排斥弱势群体等。此外,现行的户籍/居住证身份等级制度也会给社会带来断裂问题。忽视生活的需要、社区的价值和社会参与的重要性等。,会对社会造成危害,这一点我们还没有完全意识到。 日报:在你的实证调查中,你有没有发现一些人际关系被城市化疏远了? 陈映芳:举个例子。个人的分散化是城市居民面临的一个可怕的问题。我知道这种情况在日本尤其严重。许多人实际上是孤独终老的。国家直接干预日常生活,资本力量进入人际关系,经济理性支配着许多人的思维,导致许多亲密关系的瓦解。在中国,作为中国传统价值伦理核心的“家庭”正面临危机。一方面,目前,个人和城市居民流动背后的支持力量主要是家庭成员。但与此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城市政府和企业资本排斥流动人口的家庭生活,只在制度安排上吸收劳动力。因此,可以说“农民工制度”本质上是对家庭价值的否定,这种倾向需要社会给予足够的重视。目前,很难预测这样一个系统在中国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此外,目前的户籍/居留身份制度也造成了城市新移民和土著居民之间的不平等。从实际情况(功能角度)来看,第一代农民工进城主要是为了赚钱和改变他们的生活。他们的生活目标与他们的生活方式一致,他们的生活充满希望。但对于年轻一代的农民工来说,他们的人生历程和身份与上一代不同,他们的人生目标可能是在城市里建立一种平等而有尊严的生活。然而,由于受教育的机会和资格有限,城市可能会把他们中的一些人变成蓝领工人,只支付零零碎碎的公民待遇。这样,他们的需求将得不到满足,他们的生活目标和实际情况将被打破。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这些年轻人可能不再有相应的工作机会。这样的问题不应该被视为“农民工问题”,它是城市本身的社会问题。此外,身份等级制度的长期实施和城市内部二元社会的形成,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民族国家和城市社会内部出现一些特殊的“族群”,这将是一种可怕的社会顽疾,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层面上形成类似族群的分裂和冲突。“民族国家共同体”应该是现代社会政治道德的基本制度框架和底线。然而,现行的户籍制度和城市社会吸纳与社会排斥制度显然违背了这一点。[/h/不同的两极在城市中共存,从而造成了极其不平等的空社会结构。在中国,一些学者指出,中国城市正在出现所谓的新二元社会结构。然而,从你的书中,我们似乎看到了一幅更加乐观的图景:户籍制度、征地制度和棚户区改造更接近于一种差别化的共存模式。你能这样认为吗?或者你有不同的意见? 陈映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大量的贫民窟或贫困城市社区,在中国这些地方大多被称为“棚户区”。两极分化在中国城市已经存在,我不想看到棚户区和许多移民的生活条件。然而,国内外学者和城市管理者对是否应该允许贫民窟和棚户区存在不同的看法。一种是提倡禁酒,当然,有些是基于城市文明和城市管理的需要,而另一些则主张政府和社会应该为穷人提供相应的城市空房和社会住房以改善他们的生活。另一个主张是肯定贫民窟和棚户区的生存需求。一个原因是,如果国家不能为城市的下层阶级提供公共住房资源,就应该允许他们自助,为他们提供土地资源和合法的空房来建造和租赁简易住房。另一个原因是城市贫民和下层移民有机地生活在贫民窟和棚户区,国家不应该过度干预和摧毁他们。在我的研究中,我注意到中国城市农民工的生活状况实际上是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的结果,这是一种利益混合的模式。如今,除了工厂宿舍,农民工主要租用市民或郊区农民的廉价住房(其中许多是非法窝棚)。一方面,政府应该逐步向他们开放公共住房资源;另一方面,城市中的各种棚户区和村庄都是灰色地带,它们的存在是合理的。 日报:李克强最近指出,城市化不仅仅是城市人口比例的增加和城市面积的扩大,而是在工业支持、生活环境、社会保障和生活方式方面从“乡镇”向“城市”的转变。从“城市化”到“城市化”,表述的变化意味着什么? 陈映芳:“城市化”是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中国发展道路。当时,费孝通先生主张城市化道路是城市化,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镇要有阶梯分布。后来,国家提出的城市化计划重点发展大城市。它应该与以土地财政为主要驱动力的城市发展体系相联系。将超过10亿人安置在大城市是一个可怕的想法,这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我希望当前“城市化”的提法具有全社会协调发展的理念。事实上,近年来中国的城市化既有历史的模式,也有社会现实的趋势。许多农民工和白领在大城市挣钱,在小城镇买房子和户口。住在家乡的城镇是他们的人生规划。有文化因素和理性的人生规划。我国的城市化不仅是城市人口的转移,也是城市物质形态和规模的扩张。城市化应该以移民的市民化为目标。无论是城市化还是城市化,我们不仅要看到经济效益,还要看到社会结构向市民生活的全面转变。 日报:在您的文章中,您认为中国的城市发展是一个“后社会主义国家”和“现代城市”相互拥抱的故事,现代城市中公民社会的兴起将鼓励所有行为者参与城市发展,共同确定城市发展的方向。你需要什么条件来配合这个美丽的愿景? 陈映芳:我希望系统内外的健康力量能够加入到城市发展中来,在更大的范围内寻求共识。事实上,中国人民对国家未来的发展方向仍有非常广泛的共识,这是解决问题的有利条件之一。同时,应该指出,经济发展并不是所有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基础。旧的社会形态的转变会有一个过程,这可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然而,我们不能用各种“阶段理论”或“特殊理论”来抵制被广泛认可和不断追求的社会发展目标。现代城市为人们提供了许多发展自我和改变生活的可能性。然而,个人的真正崛起需要伴随着新社区和现代社会的形成。在此基础上,将形成社会、国家和市场之间正常、良性的互动与合作。只有当市民成为城市的真正主体,美好的城市和美好的生活才有可能。

标题:陈映芳:寻求城市发展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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