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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与国际扶轮3450地区签署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合作项目的新闻发布会上多次强调,中国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应该是公平、阳光的。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为人民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器官移植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器官移植于上世纪下半叶从欧美国家传入中国,它的出现挽救了大量晚期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黄洁夫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器官移植与其他医学科学技术的区别在于,手术必须有移植器官,移植器官的捐献和分配涉及文化、传统、伦理和法律制度等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中国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于2010年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先后在天津、广东、上海、浙江、内蒙古、陕西等16个省开展试点工作。截至2012年12月15日,中国已完成547例人体器官捐赠。“通过这些试点,我们建立了一系列器官捐献的政策、法规和管理渠道。卫生部和红十字会将共同建立一个器官捐赠、移植和分配的国家框架。明年,我们将在全国推广器官捐赠。”
据报道,美国每年登记的器官捐献者有11.7万人,其中4.8万人做过手术。根据试点地区抽样的数据分析,不考虑手术费用,我国每年约有20-3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可捐献的器官数量约为1万个。为了实现器官分配的公开透明,香港大学外科学研究部主任王海波表示,最近由卫生部委托开发的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实现了无人值守的器官分配模式:“计算机系统分配的全过程是无人值守的自动化过程,一旦触发匹配,计算机将按照国家政策进行逐轮匹配。当前操作机制的设置由技术保证,没有人能够将器官指向某个患者。”
黄洁夫在记者会上多次提到,要防止器官捐赠产生寻租权力/寻租/寻租/寻租/寻租/金钱购买。与国际扶轮社的合作以及引入一个可信的第三方监督组织有利于器官捐赠分配的公平:“必须有相应的法律制裁,我国刑法已经对器官销售作出了明确的判决。在法律的监督下,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都是必要的。随着广大人民道德水平的提高和法制的不断完善,这种东西会越来越少,直至消失。”
此外,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表示,中国将成立“人体器官捐献基金会”,以奖励器官捐献者。基金会的基金将用于器官捐赠过程中的必要费用、对捐赠者家属的人道主义慰问和人道主义援助,以及促进器官捐赠的相关活动和确保器官捐赠机构运作的相关费用。
标题:卫生部副部长: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要公平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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