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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分别判处江西凤凰光电(600071)原高管任杰、王希言有期徒刑14年14个月。

本院经审理认定,任杰为江西凤凰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王希言为江西凤凰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兼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凤凰光学两原高管一审获刑

1993年至2008年12月,任杰在担任凤凰光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郭谋、陈某等五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6.4万元、美元8万元。

2001年至2008年,王锡炎担任凤凰光学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叶某、查某等7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76,9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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