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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来,在《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一系列协议的推动下,特别是2010年1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中国与东盟的贸易和投资快速增长,经贸合作不断深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地区之一。中国-东盟合作在金融业务、金融监管和区域金融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中国-东盟合作的新亮点。
首先,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步伐加快。目前,中资银行已在东盟国家设立了8家分行;东盟国家在中国设立了7家外资法人银行和6家外资银行分行;东盟银行机构在中国的总资产接近2000亿元,自2003年以来年均增长38%。中资银行机构已与东盟银行建立了150多家代理行和海外账户银行。中国开发银行和东盟银行也发起成立“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双方银行业机构的战略合作呈现出信贷、代理和股权投资多元化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是区域金融稳定机制初步建立。在“10+3”合作框架下,中国与东盟国家务实推进清迈倡议多边化,共同参与建立了总规模为2400亿美元的亚洲区域外汇储备。中国人民银行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等东盟国家央行签署了总额500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为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解决流动性和国际收支问题、维护地区金融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双方就金融监管合作达成了一系列共识。
三是银行结算等金融业务合作逐步深化。自2009年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东盟已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重点地区,双边银行结算网络不断完善。中国工商银行(601398)中国-东盟人民币跨境清算(结算)中心和广西北部湾银行中国-东盟跨境货币业务中心相继挂牌开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迅速。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直接上市交易已进入实质性探索阶段,极大地促进了双方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试点银行已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3.8万亿元。其中,广西共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803.37亿元,为东盟服务的结算量占88%。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和深化,全球经济复苏将经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和不可逆转的经济全球化趋势的背景下,中国-东盟地区国家间的金融合作显得更加重要。
本次金融论坛以“合作发展、互利共赢”为主题,探讨了中国-东盟信用信息市场的现状和趋势,反映了本地区各国金融界在危机中携手合作、实现共赢发展的强烈愿望和呼声。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发展不平衡,法律标准差异大,文化习俗差异大,信用信息市场发展滞后,对区域金融信用信息合作提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迫切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将积极与东盟各国央行及相关机构合作,大力推动金融和信贷报告领域区域合作的发展。在这里,我建议:
第一,努力推动区域金融机构深化合作。加强金融政策协调,深化金融稳定、金融市场建设、金融监管统计、反洗钱等领域合作,构建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的区域机制,加快建立区域金融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加强资本流动特别是短期资本流动的共同监测体系,不断提高区域金融风险化解和处置能力。进一步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设立代理行和金融分支机构。建立中国-东盟金融发展与合作专家库,设立中国-东盟金融人才培训基金,增加本地区各国金融专业人才的培训、交流与合作。
第二,不断深化区域金融市场合作。在现有双边本币结算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加快研究中国-东盟银行本币结算合作的有效途径,研究建立中国-东盟货币外汇交易机制,降低地区货币交易成本。继续推进清迈倡议多边化,完善区域货币互换机制,不断提高区域金融危机救助水平。进一步落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的相关协议,稳步推进区域金融市场相互开放,充实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促进区域内金融要素自由流动。
第三,积极开展区域信用报告合作。以此次论坛为契机,中国-东盟信用合作研究机构成立,旨在加强对信用市场发展的研究,积极探索和协调各国的信用发展模式和监管政策。加强本地区征信机构之间的业务、人员和技术交流,增进相互了解,促进征信机构之间的合作,支持本地区征信机构的发展壮大,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投融资合作提供优质的信用服务。
中国-东盟经济金融合作内容丰富,前景广阔。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发展共赢的原则,求同存异、务实创新、积极推进,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一定会更上一层楼,信用信息市场的合作与发展也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就。
标题:潘功胜:推进中国—东盟征信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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