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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与东盟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十周年。十年来,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双边贸易发展迅速。中国连续三年成为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东盟已成为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在这样的历史时刻,举办中国-东盟领导人金融合作与发展论坛,对于深化双边金融交流与合作,推动双边经贸合作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保险业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经济金融形势严峻复杂,中国保险业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保持了稳定的发展势头。2011年,全国保费收入为1.43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市场规模居世界第六位。截至今年6月底,中国共有162家保险公司,总资产达6.8万亿元。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国家。
回顾近年来的发展历程,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对外开放。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一年来,中国保险业稳步扩大对外开放步伐,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格局。目前,已有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55家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了业务机构。2011年,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为473亿元,市场份额为3.3%。今年,保险业采取新的对外开放措施,实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对外资保险公司的全面开放。在“引进来”的同时,中国保险业稳步实施“走出去”战略。目前,8家中资保险公司在海外设立了27家保险业务机构,中国完全开放的保险业已逐步融入国际保险市场的发展进程。
在对外开放过程中,保险监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加强。2000年,中国保监会加入国际保险监管人协会,成为该组织执行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中国与美国、英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和保险监管机构开展了双边合作,建立了中美、中欧保险对话机制。中国保监会作为发展中国家保险业的代表,积极参与国际保险监管规则的制定,使得国际保险监管规则的变化充分考虑到新兴市场国家的利益。
四年来,以一年一度的“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导人论坛”为平台,中国与东盟保险业的相互了解不断加深,双方合作基础日益坚实。然而,与不断扩大的双边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相比,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保险合作明显滞后,保险合作的密切和积极程度仍然较低。保险业是现代金融服务业的重要支柱,可以在促进区域经贸合作和投资交流中发挥积极作用。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和相互投资的快速发展,为两地保险业的合作和共同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迫切需要两地在保险领域的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果,树起新树。为此,我愿就进一步深化中国与东盟保险交流与合作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促进保险市场的开放和互惠。中国和东盟都是新兴市场国家,保险业发展前景广阔。通过扩大开放,深化两地保险市场的相互融合,双方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中国保险业将一如既往地对外开放。我们鼓励合格的保险公司“走出去”,加大对东盟市场的开拓力度。同时,我们也欢迎东盟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中国保险市场,分享中国保险市场的改革和发展成果。
二是提高保险交流合作水平。充分发挥现有金融合作论坛的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合作水平,积极创造合作机会。我们可以考虑在论坛中嵌入一个关于保险的特别研讨会。两地保险业可以就双方共同关心的话题,如巨灾保险、农业保险、小额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在此基础上,双方可以共同研究保险业的一些重大问题。在论坛之外,借助合适的机会,两地保险业可以通过签署合作备忘录和合作协议,促进双方在保险人才交流、信息共享、经验分享和学术研究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第三,加强监管领域的对话与合作。中国保监会愿与东盟国家金融和保险监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探索建立保险对话机制,深入探讨保险监管体制改革、监管技术演进、监管信息交流和保险市场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同时,探索建立中国与东盟之间的保险监管协调机制。一方面,加强对跨境保险机构和保险业务的监管,防止风险跨市场跨境传递;另一方面,在参与制定国际保险规则和监管原则方面加强合作,共同维护新兴市场国家保险业的核心利益。
标题:周延礼:深化中国与东盟保险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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