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43字,读完约3分钟
据《无锡日报》报道,经过调查研究、政策研究、征求意见和不断修订完善,无锡市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发展网络租赁自行车的实施意见》。这是江苏省除省会南京外,第一个发布共用自行车管理实施意见的地级市,也是全国地级市中的前列。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首先,明确网络租赁自行车的定位
网络租赁自行车是一种非机动车的租赁和运营方式,是绿色交通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一种方便公众短途出行和与公共交通衔接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并提出劝阻发展网上租赁电动自行车。
二、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标准发展要求。提出了鼓励和规范发展政策的八个方面。
1.加快规划建设
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科学编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容量监测评估报告,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控制。准备设置自行车停放区的技术指南,并建立停车不良清单。
2.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落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停车管理主体责任,依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秩序管理系统,加强本单位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鼓励企业建立电子围栏,加强管理。
3.加强企业的规范化运作
本文从运营企业、车辆标准和运营行为三个方面对企业的标准化运营提出了要求。主要包括:经营企业应设立有固定办公场所的专门机构;原则上每万辆网上租赁自行车不少于50名服务人员,并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车辆标准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积极登记注册等。
4.引导用户以文明的方式使用汽车
通过媒体宣传、平台推广、志愿者活动等方式,引导用户增强诚信文明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和社会公德。
5.确保用户资金的安全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应当为用户存款和预付资金设立专用账户,并与银行签订专用账户托管协议,用于交易资金的使用和偿还。鼓励实行免费存款。
6.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运营企业收集的信息不得侵犯用户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不得超出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所需的范围。重大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7.加强信用服务评估
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的业务服务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企业能力规模挂钩。
同时,加快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领域的信用建设,强化对企业和用户失信的约束。
8.加强监督和执法管理
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对乱停乱放、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等严重问题进行投诉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应依法处理。
第三,明确网络租赁自行车的责任分工和保障机制
1、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网上自行车租赁管理涉及到很多部门。《实施意见》明确了城市客运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要求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监管。
2.加强宣传和指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江阴、宜兴根据江阴、宜兴的情况提出建议,江阴、宜兴可参照本意见并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实施意见。
标题:无锡市发布了全省第一个地级市共享自行车实施意见
地址:http://www.iiu7.com/wxxw/15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