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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视察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并就经济适用房的分配和运营问题召开现场会。他强调,要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同时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分配,完善配套设施,形成有效供给,创新机制,实现可持续运行,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果转化为惠民成果。
在石景山鸳鸯沁水小区,李克强走进住在公租房里的人们的家中,了解他们的真实感受。居民报告说,当他们住在经济适用房时,他们不必担心频繁搬家。此外,它靠近中心城市,交通便利,学校,医院和购物中心。他们还可以根据居民的要求租用家具和家用电器,这样他们就可以随身携带行李,这样就降低了住宿的成本。李克强听到这个消息非常高兴。他说,建设经济适用房不仅是为了建设可靠的住房,也是为了改善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使人们的生活更加方便和稳定。
后来,李克强来到了物业公司所在的住宅区。工作人员介绍说,这里的公租房是建在商品房区。政府对不同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不同的租金补贴,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取消补贴,收回补贴。住宅区内公共租赁住房和商品房的物业服务委托给同一家公司提供相同的同质服务。李克强对此表示称赞。他说,经济适用房的经营管理不仅要体现政府的责任,还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市场能做的应该交给市场,这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在海淀区万寿路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服务大厅,李克强来到业务处理窗口和评估室,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亲切交谈,听取了经济适用住房分配情况的介绍。李克强说,作为一种宝贵的公共资源,经济适用房的公平分配是必须严格遵守的“生命线”。要实现这一点,全过程的宣传是前提,严格执行是关键,健全的机制是保证。他强调,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以多渠道、多方式推进,但保护对象和分配程序必须严格规范。安全住房是一种扶贫住房,应真正分配给低收入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经济适用房不是过去的福利房,所以要坚决防止那些不符合要求的人获得经济适用房。建立有效的纠错机制,严肃查处以各种方式骗取租金和购房款、侵占保障性住房等违法违纪行为。
随后,李克强主持召开了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和运营现场会,听取了相关省(市)政府领导的意见和建议。李克强说,住房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也是解决了温饱问题后我国人民关注的焦点。保障性安居工程不仅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也是一项重大发展工程。通过近年来的集中推广,中国近1亿居民从中受益。与此同时,应该看到,仍有许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棚户区居民,对改善居住条件有着强烈的期望和需求。我们必须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这也有利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降低城市化进程中人口合理转移的门槛。同时,经济适用房产业链长且强,可以在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形成巨大的投资和消费需求,有效刺激经济增长。在当前形势下,要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惠民、稳增长、调结构中的作用。
李克强指出,保障性住房建设已经达到70%以上的年度目标,总体进展顺利。要抓好竣工和入住环节,质量可靠,配套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真正形成有效供给,更好地落实住房保障政策的初衷。首先,对于住房质量问题,应实行“零容忍”,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支付补偿的人应该得到补偿,那些被清除出市场的人应该被清除出市场。二是配套设施不足,要抓紧完善,确保市政和其他基础设施同时竣工,尽快满足入住条件,这是竣工的重要标准。第三,规划中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精心规划,项目选址要以方便居民就业、就医、上学和购物的实际需要为基础,让群众安居乐业。
李克强说,随着经济适用房供应的增加和居住在其中的人数的增加,建立一个实现可持续运行的长期机制势在必行。各地在居民收入动态跟踪、经济适用房进出、租金收取等方面都有很多好的做法。鼓励地方立法为完善政府监管、规范市场运作、实现经济适用房可持续运行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要创新经营管理模式,逐步将廉租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金与补贴相分离,并根据居民不同收入给予适当的租金补贴。要兼顾居民的承受能力、补贴支持和实际运营需求,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通过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配置一定比例的商品房来充实运营管理资金,使公共租赁住房可持续运行。我们还要研究财税政策,给予必要的支持。
最后,李克强表示,要继续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抑制投机性投资需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北京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河北、吉林、上海、江苏、安徽、四川、陕西等省(市)政府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上述活动。
标题:李克强:继续贯彻执行楼市调控政策 抑制投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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