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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北京新世纪(002280)跨国公司研究所课题组在所长王志乐教授的带领下,对20多家德国企业在华投资进行了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报告。 这份题为“扩大利益汇聚点,构建利益共同体”的报告回顾了中德经济合作的发展历程,指出了30多年来德国企业在华的特点,并对德国跨国公司在华的下一步战略提出了建议。 首先,加强本地业务。调整中国业务战略的关键在于加强本地化运营,通过中国整个价值链的布局,实现装配制造、R&D设计、营销服务和管理人才的本地化。其中,目前R&D设计管理人才的本土化更为重要。第二,加强低碳管理。未来,中国将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早在上个世纪,西门子和巴斯夫等跨国公司就已经开始了生产经营模式的变革。经过多年的发展,这些公司在节能减排和发展低碳经济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许多低碳产品和生产流程。实践证明,通过在中国推广节能减排低碳产品,将原工厂改造成低碳工厂,促进中国供应商和客户的节能减排,进而形成低碳产业链,不仅可以从根本上帮助中国企业和中国产业低碳化,还可以帮助德国企业在中国获得新的发展机遇。第三,加强合作管理。过去,德国在华投资主要集中在合资企业上,但后来越来越多的独资企业成立了。从表面上看,它似乎越来越强调自己的经营和发展。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事实上,这些独资企业通过价值链的延伸与供应商和客户的合作越来越紧密,与中国企业和中国行业合作的新发展趋势已经出现。越来越多的德国公司和中国公司之间的合作开始从国内市场合作发展到全球市场合作;从制造业合作到R&D、设计等高端环节的合作;从硬件合作到软件合作。目前和未来,中国企业将增加对外投资,德国企业可以抓住机遇,与中国企业合作走出去,实现互利共赢。 最后,加强合规管理。德国公司在合规管理方面有着深刻的教训和丰富的经验。德国企业在中国发展,不仅要承担总部所在国的责任,还要承担投资运营所在国的责任,这是全球性的责任。德国公司加强了在华合规责任,这将有助于他们改善在华企业形象,更大程度上被中国消费者认可,从而获得更多商机。同时,德国企业注重强化合规责任,这也可以为中国企业起到示范作用,促进中国企业的合规管理。这正是中国未来利用外资的重要目标。
标题:王志乐:德企在华战略应遵循“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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