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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安近日在香港举行的公司治理研讨会上表示,从公司治理的国际经验来看,世界各国的公司治理经历了理论探讨、制度设计、实践检验和倡导最佳实践的发展过程。尤其是当市场出现问题时,反思和总结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倡导公司治理的最佳实践,往往是改善投资者关系、增强投资者信心的重要任务。
他说,在国外公司治理改革的过程中,著名的“吉百利报告”、“格林伯里报告”和“汉贝尔报告”都反思和检讨了市场机制存在问题时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不足,总结和形成了一些公司治理的最佳做法,并倡导和推动它们恢复和提振投资者信心。
“国际经验表明,没有统一的公司治理模式,也没有普遍的标准。”安宋庆表示:“只有当上市公司感到‘有用’和投资者有信心时,公司治理才能真正具有现实意义,成为公司自觉行动和投资者信心的源泉。”
安表示,回顾我国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的发展实践,由于经济转型,总体上呈现出监管当局强制制度引入的特征,这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市场主体自愿自律组织形成的公司治理机制有着明显的不同。
“中国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家族企业公开化等强制性制度变迁密切相关。它的优点是一致性,这规定了公司治理监督的“底线”安宋庆说:“缺点是上市公司治理缺乏自觉性、自发性和主动性。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治理缺乏深刻的认识,将公司治理与公司经营的关系割裂开来,将公司治理与投资者信心的原有关系割裂开来,导致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似神”现象。
他表示,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采用独立董事和监事的双层结构,这不同于英国和美国的董事会整合执行和监督职能的模式,也不同于德国和日本的董事会和监事职能分离的模式。从法律演进的角度看,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源于大陆法系,借鉴德日模式,设立监事会,强调监督职能。同时,借鉴英美模式,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增强了董事会的开放性、专业化和战略决策能力。
他介绍说,为提升上市公司治理的有效性、适应性和科学性,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近期开展了“倡导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最佳实践”活动,收集案例收集、交流讨论、培训传递、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等五个相关模块,开展宣传、示范、推广和传递,动员上市公司贡献、分享和学习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构建风险防范体系
标题:安青松:倡导公司治理最佳做法 提振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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