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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9月1日报道,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营改试点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规定,个人以一次性租金的形式出租房地产,获得的租金收入可以在与租金相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配。如果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标题:税务总局:个人出租房屋租金可分摊按月缴税优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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