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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国土资源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了《关于房地产登记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征收、减免房地产登记费的具体情况。根据通知,房地产登记机构按规定收取房地产登记费后,将取消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林权证书费及其他与房地产登记、查询、复制和发证相关的费用。

不动产登记明确免八种类型收费优房客

据悉,今后将有八种情况免除房地产登记费: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申请农用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和占用林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的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的国有农用地。,并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

(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权利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申请车库、停车位、储藏室等登记。支持该房屋,不单独出具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书;

(六)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房地产所在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

(7)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房地产登记;

(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除的其他情形。

需要收取房地产登记费的包括: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或宅基地使用权;森林、林木的所有权和承包林地、国有林地的使用权;耕地、草原、水域和滩涂的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抵押贷款。在这六种情况下,国土资源部和当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登记机构在办理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时,需要收取房地产登记费。

不动产登记明确免八种类型收费优房客

此外,上述两部委的通知还指出,国土资源部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房地产登记费收入将分别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违反规定乱收费、减收费、缓收费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管理暂行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标题:不动产登记明确免八种类型收费优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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