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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0年关于调整2010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2010]57号)精神,现就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问题通知如下:

1.根据上海市统计局2016年2月29日发布的《上海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5年底,全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5.5平方米。据此,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第二套改进型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调整为不超过35.5平方米。

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请注意! 优房客

二.从2016年3月1日起,新受理的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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