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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阴公安交警总队的正式报告,为进一步优化江阴临港新城的交通环境,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面貌,综合考虑交通流量、交通状况及相关情况的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19年4月1日起在江阴港城大道和临港中心商务区实施禁止货车(含特种作业车辆)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4月1日起,禁止卡车(包括特种作业车辆)通过江阴港城大道和临港中央商务区

一、禁止卡车(包括特种作业车辆)通过的区域:

1.港城大道(从杨紫茳大道到新沟路的交叉口)

2.临港中央商务区:

昌达路以东(不包括昌达路)

港城大道与镇城路以南(港城大道与镇城路新沟交叉口东段除外)

海港大道以西(不包括海港大道)

滨江路以北(不含滨江路)

二、禁酒时间:

一天24小时

第三,旁路措施:

过往货运车辆可绕过镇城路、滨江路、海港大道和江阴大道。

四、违禁物品(包括特种作业车辆)捕捉电子警察设置:

1.港城大道东侧徐东路

2.港城大道人民北路东侧

3.港城大道申泰路西侧

4.港城大道贵滨路东侧

5.港城大道杨紫茳大道东侧

五、处罚依据:

卡车禁区内的相关路口设有禁止标志。请根据交通标志开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对违反交通禁行标志者给予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条例》记3分。

从4月1日起,禁止卡车(包括特种作业车辆)通过江阴港城大道和临港中央商务区

友好提醒:江阴的这些道路也禁止卡车通过

滨江路城市段:西至西外环,南至芙蓉大道,东至东外环,北至长江。货运车辆禁止通过整段时间(张成线除外)。禁止卡车从G2高速公路江阴北出口进入禁区。

标题:从4月1日起,禁止卡车(包括特种作业车辆)通过江阴港城大道和临港中央商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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