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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国土资源局介绍,自6月12日起,本市率先在奉贤区实施房地产统一登记,由奉贤区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辖区内的房地产登记相关事务,并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和《房地产登记证书》,登记事项将记入统一的房地产登记簿。

上海在奉贤区率先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优房客

此前依法颁发的各类有效房地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证书不换。

相关事项通知

自2016年6月12日起,本市率先在奉贤区实施房地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下属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局是本市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上海奉贤房地产登记中心受上海市房地产登记局委托,办理辖区内的房地产登记。

上海在奉贤区率先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优房客

2.自2016年6月12日起,奉贤区实行房地产统一登记,并颁发了《不动产权利证书》和《房地产登记证书》。登记事项记录在统一的房地产登记簿上。此前依法颁发的各类有效房地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证书不换。

上海在奉贤区率先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优房客

三.奉贤区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调整为奉贤区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受理房地产登记业务。

地址:奉贤区南桥镇王源南路1529弄1-3号C裙楼底层;电话:67137750。

哪些房地产应该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2015年3月1日生效的《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明确了以下房地产权利,并按照《条例》的规定办理了登记:

(a)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

(3)森林和树木的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和草地的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十)依法需要登记的其他房地产权利。

奉贤区房地产统一登记首日

6月12日,奉贤区正式开始房地产统一登记。

截至当日下午16时30分,奉贤区在实施的第一天已经办理了165个房地产登记业务。其中,首次房地产登记1项,预告登记38项,转让登记60项(含存量房屋转让登记30项),抵押登记19项,变更登记9项,注销登记33项,限制登记4项,文件登记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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