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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集体住宅区停车费飙升的情况时有发生,引起了广泛关注。许多车主对以“天价”租用停车位感到头疼。众所周知,买一个停车位并不一定能省心。住在徐汇区阳光美容城的陆小姐年初在小区的地下车库买了一个车位后,原来租用车位的业主再也没有放弃车位,还贴了一张“通知”。然而,陆小姐与物业及发展商的接触未能解决问题。经过协商,记者发现,如果沟通协调失败,没有好的解决办法,业主将不得不自己通过司法程序。
老住户从未离开过
陆小姐说,阳光美容城小区的停车位一直很紧张,工作到很晚,几乎没有机会在小区停车。去年年初,开发商提议停止出租和出售地下车库。“起初我不敢买,但后来它从最初的15万英镑涨到了18万英镑。”年底,开发商发布了一份通知,称3月份将增至20万人。社区里很多车主都买了,竞争越来越激烈,所以我们参加了抽奖,两轮之后就赢得了这个停车位。”。
今年1月4日,陆女士及其家人向开发商支付了车位购买款,并提交了申请证明及相关手续。我原以为“抢车位”的问题解决了,但新的麻烦来了。“这个停车位以前是租给一个车主的,但是现在车主已经把车停在那里了,如果我想停的话我就停不下来。”。
陆小姐多次联系该物业,但负责人的态度是:“你管不了,你应该找开发商。”开发商先是说要让陆小姐找个楼盘来解决问题,然后又答应安排一辆拖车,但没有付诸行动。“开发商甚至要求我们想办法堵住人们的车,或者干脆上法庭把事情搞大。你把这叫做什么方法?”。
不久之后,陆小姐的母亲石女士被邻居提醒,在地下车库入口处的一个占位符上贴了一个“通知”:在租用停车位十多年后,该物业强行取消了租赁权。既然车位买卖的合法性还不清楚,我希望车位买家不要把矛盾转嫁给业主。同时,它还附加了“我们是守法公民,我们不希望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但是当事情来临时,我们不怕事情,我们希望小心!”比如。
周一,记者现场采访发现,鲁女士购买的12号车位上停着一辆上海牌三菱车,该“通知”已被删除。陆小姐的母亲之前已经拍了一张照片,并复印了一份略带威胁的通知。陆小姐说:“这个地下车库只在我们家有纠纷,太有针对性了。我也希望协调沟通好解决问题。邻居之间最好有生意和数量。如果你真的想拖一辆车,摩擦它是不好的。然而,原停车位的主人邢先生从未接电话,也没有露面,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
个体所有者采取非合作方式
《通知》说“车位买卖的合法性仍不明确”,这有什么根据?业内人士指出,如果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在开发过程中被规划为停车位,并符合产权登记的技术规范,则停车位的所有权应属于开发商,建设成本不包括在开发成本和出售给买方的分摊面积中。陆小姐说,他们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同时还出示了购房合同。记者在“补充条款”中看到了购买地下停车位的具体条款——总转让价格为18万元整,每月支付管理费80元。
记者找到了该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上海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在售楼处门口张贴了醒目的公告,称该公司是该小区地下停车位的合法所有者。现在,地下停车位逐步清理,只卖不租,并附有购买停车位和办理产权证的手续。负责人裴经理表示,他们的销售行为是合法的。当它在去年首次实施时,遇到了很大的阻力,甚至一些业主集体抗议。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类似的新闻报道,许多业主也改变了他们的方向。“其实我们的价格并不高,而且这个地段的地下停车位的价格、房价和环境都应该至少20万元。”经理裴说,了解了市场后,很多业主觉得早点买划算。只有少数车主情绪不稳定,他们曾向区、市级有关部门请愿,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现在他们不得不采取不合作的方式,导致目前的僵局。
建议起诉开发商和占用者
陆小姐遇到的问题就是一个例子。我应该找谁来解决它?
裴经理表示,他负责的三个社区的455个地下停车位的出售工作已接近尾声,还有5起类似“老来”的案例,都是由于原住户拒绝搬迁造成的。“事实上,在我们出售停车位之前,我们为前租户保留了优先购买权,并通过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进行了沟通,同时保留了备份和记录。在约定的截止日期后,停车场抽奖将开始。现在他们强行占用已经售出的停车位是不合理的。
针对这五位莫名其妙地“招”到停车位的车主,周一接受记者采访时,裴经理表示:先协调,后起诉。
不过,陆小姐的问题有点难。原停车位租户邢先生采取了不合作的做法。严经理当场打了邢先生的手机,被挂断了;记者试图用手机联系和协调,但无人接听。物业管理处的陶小姐说,业主家里总有人不太出门,所以车一直停着,几次沟通都不顺畅。
严经理当场表示,如果协调无果,他只能采取强制措施。首先,他将拖车后,被警察局认定为僵尸车。其次,他将通过司法程序。“事实上,普通业主不想上法庭,他们还会担心后续会出现邻里不和谐或报复行为,而且拖延时间会更长。”如果司法程序真的开始,裴经理表示,公司将出面,并有几个车主的车位作证,同时,它将加快办理此类业主的房地产执照的过程,并争取足够的证据。
记者随后联系了该社区所属的顾美路派出所。接电话的警察给出的建议是,如果对停车位的所有权没有异议,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如果警察打电话,我们只能通过电话联系车主,如果他拒绝的话。如果你不回答,就没什么可做的。我们无权拖走地下车库里的车辆。”
昨天早上,开发商派人去邢先生家,但没人开门。裴经理说他晚上会再来家里协调,但鉴于司法程序的主体,他有了新的说法:“强制拖航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来执行,需要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公司法律事务部建议车位购买者必须申请诉讼,阳光公司只能在诉讼过程中提供帮助,包括修改诉状、出庭和提供证据。由于所涉金额不高,司法程序通常只需两个月左右。”
陆小姐对此不太理解:“我们是跟开发商交易的。支付了购买费用后,我一直无法使用停车位。这是他们出售后的问题。我们怎么能起诉其他车主呢?”裴经理回应道:“你可以对开发商提起诉讼,并将停车位的所有者列为共同被告。”
如果停车位被占用,网上的“怪异把戏”将堆积如山
记者咨询了周围占用私人停车位的车主,并在网上寻找相关解决方案。结果发现,每个人想出的花招都不一样:成都的一个私人停车位被占用后,车主马女士直接用车轮锁锁住了对方的左后轮胎。并要求2000元的停车费;还有一个更暴力的车主季先生,他采用了“划车”的方法:“如果你再多画两次,我的停车位似乎就没那么多人了。”不管怎么说,真正吵闹的是那些占用停车位的人。”
要制止和平衡违法行为,就必须反对违法行为。该法人指出,私人停车位受《物权法》保护,物业公司作为管理者对停车位收取物业管理费,这意味着其有管理停车位的义务。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他人侵占业主停车位,存在明显的工作过失,应承担相关责任。车主可要求物业公司组织力量拖走车辆,然后设法找到车主追究其责任。车主应保留足够的照片和视频证据,以及物业公司出具的证人和物证,并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车主承担车辆移动费用和赔偿其他损失。
记者前天采访时,他也来到阳光美容城居委会了解情况。居委会能不能帮忙协调一下陆小姐遇到的问题?居委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说:“现在还没有矛盾。如果发生纠纷或汽车事故,我们可以进行沟通。”同时,她还指出,业主应该有自我保护意识,他们可以通过驾驶记录仪或安装探头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这些可供选择的方案,陆小姐说:“开始时,应该先确定车位闲置,并在付款前安装地锁。现在,对方不移动汽车,所以我对此无能为力。只是想在刚买了停车位之前省事,没想到会去法院。我仍然希望开发商和物业能够尽最大努力通过协商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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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18万的产权车位被人强占 无奈诉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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