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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房地产网消息:9月26日,南昌市政府同意研究、发布并实施《南昌市国有划拨土地上城市房屋房地产转让登记办法》,其中提到,国有划拨土地上的城市房屋转让,购买人应按房屋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房屋成交价格参照税务机关征收契税时的计税价值确定。

南昌11月起买房改房需缴纳成交价的1%作土地出让金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从江西省人民政府获悉,此次发布的文件主要涉及规范国有划拨土地上城镇住房的房地产转让登记,包括房改和商品房,如直管公房、集资建房、困难户住房、老年人住房和自建住房、拆迁安置房等。(不含经济适用住房和村民安置用房)。《办法》将从11月1日起实施,参照南昌县、金县、安义县和新建区执行。

南昌11月起买房改房需缴纳成交价的1%作土地出让金

《办法》提到,申请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转让进行房地产登记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房屋原所有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对不动产的所有权没有争议;其他合法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南昌11月起买房改房需缴纳成交价的1%作土地出让金

划拨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转让收取土地出让金的范围包括:出售、交换、赠与或遗赠导致的转让;转让是由股票价格和房屋清偿债务引起的;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有效法律文书而转移的;本办法颁布前,原划拨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已经转让,但土地出让金尚未缴纳。

南昌11月起买房改房需缴纳成交价的1%作土地出让金

此外,因继承或婚姻关系变化(即离婚分析和婚姻分析)造成的财产分析不收取土地出让金,转让时将再次收取。

划拨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房屋转让支付土地出让金后,土地权利性质从转让登记时开始转移,转移期限从购买人获得的南昌市划拨国有土地土地出让金支付确认单开始,期限为70年。

标题:南昌11月起买房改房需缴纳成交价的1%作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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