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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合肥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合肥市房屋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以合肥市本级国有投资公司和主城区各区、开发区为主体,组建国有房屋租赁公司,负责本级租赁房屋的筹集、运营和管理。
《通知》要求,年底前,市属国有房屋租赁公司需筹集不少于2000套租赁住房。到2020年,该公司将筹集不少于2万套出租住房。
此外,各区和开发区应相应设立区级国有房屋租赁公司,并在今年11月底前全部上市运营。年底前,各区和开发区应分别筹集不少于500套租赁住房。到2020年,全市区级国有房屋租赁公司将筹集不少于2万套租赁住房。
《通知》指出,将鼓励开发商从传统的开发和销售方式转变为租赁和销售并举的方式,鼓励他们与房屋租赁企业合作,建立开发和租赁一体化、专业化的经营模式。据估计,到2020年,合肥将筹集约16万套集中租赁住房。
据视点地产新媒体报道,合肥将把出租房屋的土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出租房屋(含建筑)的年度土地供应面积约占新建商品房土地供应面积的15%。
搭建房屋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各类房屋,如国有租赁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开发企业自住租赁住房、中介机构和个人租赁住房等,将纳入统一监管平台。
同时,合肥市将建立健全房屋租赁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红名单和黑名单,并将租赁各方的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记录在信用档案中。
标题:合肥新规:2020年筹集各类集中式租赁住房16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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