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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实施城镇体系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明确提出将制定2017年住房价格调控目标,确保2017年新建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不超过今年1-10月份。水平;合理设定2018年房价控制和库存消化周期目标。

湖北新规:确保2017年新房均价不超110月水平

根据通知,湖北省将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价格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停预售许可证;对经监管后预售条件仍未上市的项目,应记录开发企业的不良信用记录,暂停其土地招标资格。

湖北新规:确保2017年新房均价不超110月水平

与此同时,在房价上涨过快、非本地居民购房增多的地区,湖北省将实施限制非本地居民购房贷款和限制本地居民贷款的措施,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

湖北新规:确保2017年新房均价不超110月水平

《通知》还强调,要确定商品住宅存量消化周期目标,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和时机;加快土地供应步伐,严格控制棚户货币化安置比例;建立房地产企业和员工信用管理体系,对跨部门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机制。

标题:湖北新规:确保2017年新房均价不超110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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