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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宣布,拟修改2014年议案合同的相关条款,使其与2017年议案合同条款一致。
据此,融创中国及其子公司担保人和受托人签署了2014年合同的补充合同,以使修订后的建议书能够根据2014年合同规定的条件生效,补充合同的日期为2017年11月10日。2014年,公司将根据要求向持票人发送补充合同。
视点房地产新媒体曾报道,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3日和4日发行了2019年到期的4亿美元8.75%优先票据。2017年8月2日、3日和10日,公司发行了2020年到期的4亿美元6.875%优先票据和2022年到期的6亿美元7.95%优先票据。
融创中国于11月1日宣布,为了更适合公司的业务运作,公司建议修改2014年议案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使其与2017年议案合同中的条款一致。并向2014年票据持有人发出同意请求,记录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下午5: 00(中欧时间)。它将于2017年11月10日下午5: 00(中欧时间)到期。
根据当时公告的内容,融创中国将向2014年票据的持有人提供同意费,在同意书征集截止日期或之前,根据同意书征集声明的条款已有效交付(且未有效撤回)同意书的持有人将获得2014年票据本金每1000美元2.5美元的同意费。
根据最新的公告,公司将尽快支付任何到期的同意费。本补充合同将在本公司向已有效授予(但不能撤回)同意的2014年票据持有人支付同意费后生效。
标题:融创建议修订2019年到期4亿美元优先票据条款已取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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