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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市集团有限公司于12月29日宣布,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阳光城市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

关于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问题,深圳证券交易所答复称,阳光城市申请确认2018年发行的面值不超过60亿元的阳光城市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转让条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

阳光城60亿元公司债发行计划获深交所无异议函

据悉,上述融资事宜已于2016年12月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进行了审议。

在融资方面,视点房地产新媒体获悉,阳光城也于12月28日宣布计划募集30亿元人民币的永久债券。具体而言,成立了国家信托阳光一号单一基金信托,信托下的信托资金以可再生信托贷款的形式用于对阳光城进行可再生债务投资,金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不确定。

标题:阳光城60亿元公司债发行计划获深交所无异议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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