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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12月21日(记者杜燕):多房出售,阴阳合同,逾期未迁出户口...这些都是房屋买卖过程中容易发生的纠纷。为了维护买卖双方的利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现行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进行了重要修改,从现在起至本月26日,该合同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修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今天,记者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自营交易版和经纪交易版合二为一,形成了统一的新版《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修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本文细化了出卖人告知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义务,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买卖双方对交易房屋需要了解的问题。

其中,明确房屋成交价格的构成和金额,减少“阴阳合同”的交易。文中明确指出“附属设施、家具、家用电器、装修等的价格。该房屋所有权证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成交价格中”并详细列出,以防止买卖双方将该房屋的成交价格分割为净房价和装修等。为了避税。同时,文本要求房屋转让价格、申请贷款和申报房价与申报房价在纳税时保持一致,以减少交易中出现的“阴阳合同”。

北京修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该文本还细化了付款条件和违约责任。在原付款条件的基础上,当贷款机构拒绝批准买受人的贷款申请,贷款机构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受人申请的贷款金额,贷款机构批准贷款后买受人仍未按期获得贷款,或买受人拖延办理相关贷款手续时,文本赋予双方约定违约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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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本中增加预告登记可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预告登记可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防止一房多卖。通过预告登记,买受人可以在付清全部购房款之前不进行登记,进而获得房屋所有权;办理预告登记后,未经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不得处分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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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有发生。为避免争议,合同文本中明确规定了账户迁移的条款,并规定了预期账户迁移等相关违约责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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