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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金谷(集团)有限公司宣布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据视点房地产新媒体报道,该法案将通过金融机构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新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总规模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其中,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可以在注册额度内循环发行。
根据公告,债务融资工具可以发行一次或多次,可以有多种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票据、超短期融资票据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资产支持票据。同时,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筹集的资金将用于优化债务结构、项目投资和补充营运资金。关于在金地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决议有效期为24个月。
标题:金地集团通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议案 总规模不超1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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