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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消息9日晚,东方花园宣布,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女士和先生已与北京盈润惠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何、、将公司5%的股份共同转让给北京盈润惠民,转让金额为人民币10.14亿元。
其中,转让其8293万股(占总股本的3.09%),,转让其5133万股(占总股本的1.91%),共计1.34亿股转让给受让方。
根据公告,本协议转让前,何持有东方花园41.47%的股份,持有东方花园7.65%的股份,英润惠民未持有公司股份。本协议转让后,何持有38.39%的股份,持有5.74%的股份,英润惠民持有5.00%的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变。
东方花园表示,引入英润惠民作为战略股东,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有着长远的积极影响。部分股权转让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标题:东方园林:公司实际控制人转让5%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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